基层政府乱收费又出“新招”


基层政府乱收费又出“新招”

 

近日,记者深入河北、河南、湖南、江西、贵州、湖北、重庆等基层乡镇了解到,大部分“穷”政府都存在乱收费现象。他们借农业税退出的“契机”,名目堂皇地制定一些收费“新招”,如:“退耕还林禁种处罚”、“打狗费”、“100元换二代身份证”、“扫帚费”、“结婚证14元”、“结婚颁证仪式费80元”、“计划内二孩生育费”(即社会抚养费)、“农用车违章拉人”等等,真是“蛇有蛇道,鳖有鳖道”。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九条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陷入经费绝境的基层政府,难免以种种非法和违规手段,从老百姓口袋里“想办法弄钱”。而这些巧立名目的收费是否在行政许可收费范围内呢?这些费用又流向哪儿了?基层政府的收费“新招”何时才能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