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由国家统计局“利用外资与外商投资企业研究”课题组完成的一份关于外资的研究报告表明,在所调查的亏损外商投资企业中,约2/3为非正常亏损,这些企业通过转让定价避税给我国造成的税款损失达300亿元。
看了这则消息,对外商投资企业运用假亏损来避税给我国造成的如此巨额税款损失而触目惊心。我们既为国家统计局“利用外资与外商投资企业研究”课题组的认真负责和敢于直言而深感敬佩,同时对各地财政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运用假亏损来避税行为的不闻不问、不查不究的不作为而深感气愤。
请问各地财政部门缘何对外商投资企业运用假亏损来避税行为不查不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