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日,英国《卫报》评选出100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100本书”(Books
You Can't Live
without)。我用了“生命中”这个煽情的词汇,抱歉!虽然此类大小评奖无数,且看完书单发现我的“生命”中还缺少太多的书,但幸运的是,《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击败”了《飘》《战争与和平》等史上经典名著,名列19位。By
the way,排名第1位的是《傲慢与偏见》,《圣经》列第6位。
历时将近两年,《时间旅行者的妻子》终于在我25岁生日之前要出版了,我戏把这本书比作我的“女儿”,她不仅是个晚产儿,而且比一般书经历了更多的磨难,正常出版一本书,需要出三遍校样,而因为种种原因,这本书出到了六校样;正常一本书,需要一到两个封面设计稿,而这一本书的封面整整由不同的人设计了六个。
无论《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在国外有多么辉煌的成绩,在中国,我希望她从完美的零开始,从人与人的口而传播中开始。很多人听了“时间旅行”,就觉得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我说不是,这书写得很浪漫;对有“妻子”必定就是个爱情小说,是场罗曼蒂克的风花雪月,我说也不是,作者最终讲的是一个海德格尔的哲学词汇“存在”(更准确的翻译是“此在”)。
男主人公患有慢性时间错乱症,你要把它视作和癌症一样真实的疾病,他在压力大的时候就会犯病,但问题是他无法控制自己,常常就被抛到了另外一个时空。这使得他不能过一个普通正常人的生活,是他不幸一生的原因所在。但正是时间旅行在一次车祸中救了他的命,而他母亲不幸去世。这个情节并没有结束,因为此后他不断地时间旅行回到车祸现场,从各个角度重新目睹事故的发生。这样的故事会一直不断揪住你把它当作一本浪漫爱情小说的想法,却是忍不住送开读下去的欲望。
他穿梭时空的时候带不走任何东西,往往都是裸体出现,所以他长了一双大脚,他的脚是用来逃命、维生的,但最终,在一次旅行中,这双脚被冻伤坏死了……我每次读到书上写他在医院里醒来,直起身,把手摸向脚跟时,发现那里已经空荡荡了,都不忍落泪。不知道过早得透露这个迷人男人的悲惨命运是否合适,但这个情节设置有力、震撼。
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是个在时间的正常旅途中行走的艺术家,六岁时就遇到了他。等她稍长大一点时,他告诉她他会是她未来的丈夫,但他们会有几年的时间不能见面,于是,年轻的她开始等待,等待她的爱人重新出现在她的生活中,这就是小说开头的地方——他们第一次相见了。后来他们总算结婚了,但等待变成了另外一种方式,她不等他出现,而是等他回来。这一等就等到了生命的尽头……小说里写,她虽然拥有时间,但却触摸不到时间,她只能通过触摸她的丈夫来触摸时间,当你把书看过三遍以上时,你自然就会和我一样顿悟,原来真正的时间旅行者是他的妻子啊!(再度抱歉,我也许不该说出来的。)
这本书还让人想到芝加哥,书中所有的场景,你都可以在芝加哥找到,我遇到过那些并不住在芝加哥的美国读者,我们阅读这本书时的体验在很大程度上和他们是一样的。幸好书中有非常详细的译注,从餐厅到唱片店,从酒吧到鞋店。还有无数现代摇滚乐的知识,那也是和芝加哥息息相关的。于是,这不会是什么名著式的科幻或爱情巨著,《时间旅行者的妻子》给我的感觉是——现代而迷人。
有幸能和《飘》《战争与和平》这样的书并列在一张榜单上,我相信《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我也相信《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总有一天会从无限的书海中漂到你的书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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