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点体现公平与和谐的共同追求




  自从党的十六大以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

  和谐社会既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设协调发展的社会,也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它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和全体人民的意愿。要建设和谐社会既要统筹全局,又要从细微入手,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协调发展。尤其是在经历了一个经济快速但相对粗放的发展之后,改革开放中逐渐积累下来的城乡矛盾、贫富差距乃至有关民生的住房、医疗、教育等问题逐渐显现,这些都集中在如何促进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等方面。因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政府应有职能的关键环节。

  作为我国民主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两会”的召开将集中讨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如何促进社会公平、协调、健康发展,无疑将成为“两会”的热点话题。我们看到,在今年的“两会”议题中,审议《物权法》草案、内外资企业税制统一、加强房价调控和保障、教育资源不均衡、医改新方案、食品安全、反腐败等热点话题,无一例外都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

  作为一项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物权法》草案已历经七审,这在新中国的立法史上还是第一次,足见立法的谨慎态度。物权制度涉及到国家、集体和私人的权力分配,它将在公权与私权之间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既要平等保护又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物权制度的确立,既是改革开放以来,民间财富不断积累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的需要。可以说,一部相对完善的《物权法》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障。

  在税收方面,一段时间以来,内外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是困扰和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一道屏障。应该看到,这种状况是特殊的历史条件造成的。改革开放后,为吸引外资,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为吸引外商投资、发展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这种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已经对民族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负面影响,同时也给了一部分“假外资真内资”的企业可乘之机。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的结束,这种内资、外资企业两套税收制度并行的局面,已经非常不合时宜。建立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统一税制,将使内外资企业处于同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必将促进民族产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无论是政府部门、“两会”代表和委员还是普通民众,都把目光集中在如何对中低收入者进行政策倾斜,发挥政府职能,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其中,在住房方面,如何推进廉租房建设,实现对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者“应保尽保”将是重点和难点。只有实现了普遍的住房保障,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应该看到,我们在既往的经济生活中,过于强调发展速度,忽视了发展质量,强调了效率,而相对忽视了社会公平。而在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下,必须是发展速度和质量一起抓,效率和公平同等对待。发展经济、强调效率是市场的本质,但市场本身遵循的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市场本身不会带来社会公平。因此,监管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理应是政府工作的本质。

  年年“两会”,岁岁关情。“两会”代表和委员来自社会的各个层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两会”的提案,基本反映了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声音。促进社会公平、和谐、进步和发展,不仅是“两会”的热点,更是社会的共同追求。

  2007年3月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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