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小偷”显现国人“财大于命”心理
近日,人们对“打死小偷”事件议论纷纷,褒贬不一。有人说是“以恶还恶”,这对整肃社会精神文明的痼疾不利,是在教唆人犯罪。
为什么会“一恶还一恶”?这得从“中国小偷现象”说开去。
国人给中国小偷们的定论是:只知道劫贫,有本事偷富人去!可是富人们天天开着车,住在保安防范的高档社区里,小偷们难以下手。而穷人们每天都得挤公交、走路,住的地方保安形同摆设,因而屡屡被偷盗。本人就曾住在这样的小区里,二年被“房偷”光顾三次,损失较大。报案后就再也不见下文,小偷们逍遥自在,自然还要偷你。可气的是,这帮家伙还在我房内打牌,开我冰箱喝我可乐!我想到了这个主意:在可乐里下毒!我要毒死这帮家伙!虽然最终我没有这样做,但我想,于我有同样想法的受害者应该不计其数吧!
为什么会动这个念头?因为我们挣点钱太不容易!因为我们要上班不能保卫自家安全!因为我们是穷人!因为
一次,我坐公交下班,由于很小心挤在我边上的“车偷”,动作稍慢了点,“车偷们”就怒吼道:看什么看,不要挡路!还想动手打人!他们有一伙人,可能还是什么犯罪团伙的,又或是什么黑社会组织的,我一个人太势单力薄了,其他的良民们与我素不相识,怎么可能帮我呢!赶紧溜上车吧!
现在,车上的电媒不是在播放“路偷”公益广告吗?小偷们出没在有人的地方,在商店里下手的,我叫他们“店偷”;在医院里下手的,我叫他们“医偷”;在办公室里下手的,人们叫“办公室杀手”,我叫他们“白偷”(白领的钱)。还有“厂偷”、“铁偷”、“飞偷”、“船偷”等等,正是小偷多如牛毛啊!
君不见,有多少穷人因为身上的一点钱被偷光而伤心哭泣!君不见,有多少穷人因为身上的一点钱被偷光而无法返乡!君可闻,有人因为钱财被偷而上吊、跳河寻死!更让受害者深受伤害的是一些“房偷”入室盗窃时,发现有人在,他们还会对手无寸铁的羸弱妇孺狠下毒手!这就是严峻的“中国小偷现象”!
“打死小偷”显现国人“财大于命”心理,这种心理是正常的、正当的,合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合法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