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推动税务廉政建设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了自身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在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为题和薄弱环节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动了税收工作的发展。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税务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税干违法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深入分析研究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着力从监督机制上、从源头上采取一系列硬性的、治本的措施,将事后查处转变为预防为主,彻底预防和治理腐败,是推动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当务之急。

  一、加强党风、党纪、党性教育,筑起思想道德防线,使税务干部“不想”违法犯罪。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个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动,因此,抓思想教育,要注意做到:一要时事政策和形势教育经常抓。采取形势报告、法制讲座等方法,教育党员和税务干部在工作及生活中明辨是非,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脚跟;二要宗旨教育反复抓,通过教育,使税干牢固树立为国聚财和依法治税的观念,争当人民满意的税官;三要廉政教育深入抓,组织税干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精神,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须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

  自律的自觉性;四要理想教育认真抓,通过教育树立为税收事业献身的信念;五要纪律教育严格抓,在党员和税干中进行理想、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从根本上夯实思想道德基础,把税收事业的道德要求贯穿于税收执法的全过程,融入税务干部的言行之中,体现到良好税收的执法形象中。为此,要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税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不断增强抵御各种诱惑和腐蚀的能力,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加强内部制约,筑起预防防线,使税务干部“不能”违法犯罪。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途径。因此,税务系统各级领导机关要积极创新和建立岗位制约新形式和新办法,努力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要害办税部门及办税人员,要采取定期岗位轮换,一线税务人员要互相监督,实行双人上岗,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检查回访,防止给个别人违法犯罪造成可乘之机。在内部制约中,要努力抓住“制约点”。对队伍从严管理,从制度上规范税收执法权的行使,防止个别税务人员滥用税收执法权。一是建立坚强的一线领导班子和指挥部,特别是县(区)领导班子和分局(所)班子,坚持集体决策,加强对税收执法中的关键环节的制约,如税收优惠、确定及调整营业额、减免税和退税、纳税评估、委托代征及税收管理员管户等,必须由职能部门专门负责审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集体负责、堵塞漏洞。二是加强内部的监督制约,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应该加强对部门和税务人员检查与约束。三是开展税风税纪评查活动。坚持每月或每季度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及廉政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通过评查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税务人员遵章守纪与廉洁自律、依法办税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对存在的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有税不收,为税不廉等问题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责令限期整改,以有效遏制行业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等腐败问题的发生。四是建立常规性的自查、互查和季度考核机制,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文明、优质、高效办税,把公正执法、廉洁从税的要求落到实处。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及人员职务调整中,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防止发生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加强制度建设,筑起监督防线,使税务干部“不敢”违法犯罪。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保障。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具有强大约束力的事前监督与事后惩罚机制,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和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的税务干部从严执纪,直至做出组织处理,从而使想腐败的人望而生畏,不敢越雷池一步。要不断探索、强化和完善对税务干部监督的有效机制,构建起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强化对税务人员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地方税务局:乔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