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应以责任为先。
在重庆,江的地段价值体现得最为充分的,可能要算是现在的南滨路与北滨路了。南滨路以其成熟的景观建设,且正处于南山脚下的特殊地理位置,使沿线的开发企业在城市形象的塑造方面,显得更加的责任重大;北滨路以其便利的配套设施,正处于大重庆的中心位置,便利的交通网络让其与现代生活节奏更加的合拍,南北滨江路成为了重庆楼市的两大热点区域。
重庆这个城市与江的关系太过密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江成为了城市形象的一个浓缩。因此,沿江两岸的物业不光是满足功能上的需要,特别是在目前两江四岸的重点地段上的开发,更应重点考虑的是城市的形象,这是所有沿江开发企业应该担负的社会责任。可以想象的是,如果当行船在江上,看到的是那密不透风的建筑,还谈得上什么美化城市的功能呢?
媒体,应以引导为主。
舆论担负着巨大的社会责任,一是政府声音的传递,一是市民观念的引导,在“人人有房住”的社会大趋势下,应通过自身的特殊作用承担起“共建和谐社会”的责任。
北滨路因其区域发展较为成熟,各种配套设施建设较为完备,开发的物业自然价格较高。而南滨路因景观价值的原因,价格自然也居高不下。供求关系导致了这两个滨江区域的房价节节攀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媒体除了在宣传地段价值,呼吁开发企业担负起美化城市形象责任的同时,引导相应的群体不要千军万马共挤“独木桥”。
重庆是一个组团式发展的格局,在中心区周边,土地价格相对较低,配套设施的建设大有空间和潜力可挖,媒体应引导部分经济实力相对较弱的人群选择在新兴区域居住。
政府,应以规划为重。
要回答“滨江物业应该卖多贵?”,可能是争100年也争不出结果的一个问题,双方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各说各的道理。有个叫“沙和尚”的网友,说得非常的好,市场不可能只会是高价房存在,也不可能只有低价房,那只是不同利益代表的一厢情愿。
政府应建立起“人人有房住”的保障体系,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手段来形成高价房与低价房共存的格局。而市民也应认识到“有房住”与“买房住”的不同概念,记得我在第二篇有关“争论”的文章中提到了“物业的价值在于满足生活”的观点,市民应根据自身经济情况,有选择性的采用不同的居住方式。
政府应加强对重点区域建设的规划、引导,让城市形象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变得更加的美好。而近郊或非重点地段的开发上,应加强对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让一部分经济实力较弱的人群能安居乐业。在政府行政导向与市场导向的双重下,共建一个“人人有房住”的和谐社会。
后记:当鹏润蓝海还没有正式面市的时候,市场传言——“鹏润将继续着国美的一贯作风,走低价路线”。随着4月8日的首次开盘,价格的公布,并没有出现所谓的“价格杀手”。
鹏润蓝海受到市场的狂热追捧,究其原因,那就是鹏润地产一向坚持的理念就是“向市场提供高性价比的物业。”,这才是黄光裕先生所倡导的“象家电一样卖房子”的真正内涵。
鹏润地产走出北京,全国战略的步伐才刚刚迈出,无论我们将修建何种类型的物业,“走高性价比路线”都将一直指导着鹏润地产。我们将与所有的业主们,一起分享着“区域价值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