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可以实现经济平衡,却不一定能实现社会和谐


            

 

 

市场经济可以实现经济发展的平衡是在于经济规律的作用,基本的市场规律就是价值规律,经济要素在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均衡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价值规律的作用,商品生产与供求的规律可以看成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中国经济十年发展的过程就是市场经济深化,巩固和完善的过程。经济规律的实现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就在于经济规律的客观的作用。经济的增长是在市场化的经济机制的基础上实现的,经济利益的分配同样是依赖于这种机制的运行。

 

政府没有干预汽车和通讯产品的市场,汽车和通讯产品的就不可能永远地维持垄断性的价格,由于价值规律的作用,在汽车和通讯产品的市场中产生了利润平均化的过程,汽车和通讯产品价格的不断下降,消费者从新的经济均衡的过程中得到了实惠,社会大众从经济发展中得到了好处,政府的干预也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在有政府参与和多度干预的教育,医疗,房地产市场,价值规律的作用受到扭曲,行业平均利润化的过程非常缓慢,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断上涨,消费者的利益在市场扭曲,价格扭曲的机制中受到损失,社会大众从这些领域的发展中没能得到好处。

 

在房地产的市场中,政府控制了主要的经济资源——土地;在医疗的市场中,政府控制了主要的行政资源——药品的审批权;在教育的市场中,政府控制了主要的管理资源——招生的指标。凡是有政府严格控制的地方,生产的效率不可能达到市场化的要求,价格不可能回归到市场化的正常水平。凡是有政府对资源严格控制的地方,消费者都难以从市场化的平均利润的过程中得到实惠,而政府的权利部门,垄断的经济部门都能够获得“寻租的收入”,获得“垄断的收入”。由政府主导的资源要素的组合,由垄断力量主导的行业发展有利于政府和垄断集团的利益,不利于社会大众的利益,政府富裕了,垄断集团富裕了,社会大众的只能维持基本的生存条件。

 

如果不对教育,医疗,房地产市场进行行政的干预,由于没有形成公平的市场经济的机制,在这些领域还会继续发生资源的配置,价格的形成机制受到扭曲的作用,大众的利益还会受到更大的侵蚀,这不是政府社会公正的呼吁,不是经济学家市场效率的请求能够解决的。当许多的社会人士认定是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导致了这些领域的价格飞涨时,认定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剥夺了社会大众的接受教育的机会,住房的权利,医疗的服务时,我们从深的层次上也看到了正是市场经济的不彻底带来了“权利垄断”,“经济垄断”的利益。

 

市场经济的有利因素是能够自发地实现经济发展的平衡,当一个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大大高于价值时,社会的资本会涌入到这个行业,扩大这个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量,价格就会下降,逐步回归到应有的价值水平,从高的经济均衡点回归到低的均衡点;相反,当一个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大大低于价值时,行业的资本会退出这个行业,从而减少这个行业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量,价格就会上升,逐步回归到应有的价值水平,从低的经济均衡点提升到高的均衡点。

 

市场经济的不利因素是不一定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市场化过程中的“马太效应”在过去的十年,特别是在过去的5年中表现得日益明显,除出腐败性的收入不谈,由于人们的经济地位的差距所带来的收入的差距在过去的5年间呈扩大的趋势,普通劳动者的相对收入不断减少,马太效应所产生的“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现象广泛地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中,城市中的高房价甚至威胁到中产阶级的生存。最具反差意味的现象是GDP的高速增长并没有给普通的居民带来明显的生活改善,经济增长的好处就落在了政府的收入增长上,落在了利益集团,中高收入者的收入增长上。

 

如果说在市场经济的选择上,政府过多地依赖市场规律的作用,过少地依赖行政干预的力量,那么说,在社会公平的分配选择上,政府的职能应发挥过多的行政干预的力量,过少地发挥市场规律的“马太效应”的作用。当然,市场经济的含义就是,人们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却没有平等的经济地位。只有在计划经济的年代,才有平等的经济地位取得平均的工资收入。

 

有了市场经济,我们才有了市场的繁荣,财富的积累,城乡面貌的变化,市场经济也产生了社会的“不和谐的声音”,社会大众不能按比例地分享到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我们接受了市场经济的制度,也必然地接受由市场经济带来的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