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成都市北郊某殡仪服务园区的财务室内,年近80岁的国内某高校林教授为狗做葬礼,两天“丧事”花去10万元。葬礼主题突出“人狗情未了”;有市民称看不懂亦有市民表示理解(《新京报》7月23日)。
初看此新闻,笔者心中也是甚是不解。堂堂一个教授把钱都花在葬狗身上,也太令人难以理解了。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这位教授的行为让人无法接受!甚至会想到教授葬亲戚的时候会不会花费10万元。
可是仔细想想,在现今社会,主人和宠物的关系已经越来越不仅仅局限于豢养和被豢养的关系了,他们在相处中衍生出了一种亲情。很多孤单寂寞的老人因为晚年没有子女相伴,都纷纷养起宠物。可以说,宠物就是他们的孩子,他们的老伴儿。所以他们对宠物的感情,有时会比亲人还亲。因为宠物是不会背叛自己的,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忠心耿耿。
对林教授而言,也是如此。一个80岁且失去老伴的老人,有高血压又经常生病住院,加上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的独居状况,以养一条狗来使自已的孤独心理能有所慰籍,并就此在长期以往中与狗在心灵上形成依赖。应该说,这在人性的情理上完全可以让人理解。如今,狗的死去打破了老人原本平衡的心理状态,因此老人以10万元的葬礼,以求自已在心理上的满足。可以说,这不但符合人之常情,同时也是老人的个人自由与权利,也理当应该受到尊重。
但是个人不能理解的是,有没有必要花费10万元来办葬礼?有人说,对一个社会来说,只要个人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没有触犯社会所应共同遵命的公序良俗,那社会的每个人都要对他人行为选择保持足够的尊重,哪怕这种他人的行为在你眼理足可称得上是有点离经叛道。在情感上逼着是很尊重这个老教授的行为的,但是在情理上,还是觉得没必要铺张浪费,至少也不用花费10万元啊!
10万元可以救助多少失学儿童,可以做多少慈善的事?即使狗跟人的感情再深,人还是要和人相处的。如果能把这种对狗的感情,放在对我们国家儿童教育事业上,笔者认为,身为一名教授的狗的主人肯定会做出更大的一番事业的!
此乃个人愚见,不知各位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