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虽然主张恢复西周盛世的社会政治制度(即周礼),但他并不认为社会政治制度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认为应当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进行一些适当的改革,即有所损益。他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为政》)但他又认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社会等级名分,必须严格地得到遵守而不容违反,特别不容许下级对上级的"僭越"。认为"正名"是治国大事,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又说:"名失则愆"(《左传.哀公十六年》)。
孔子认为刑罚并不是统治民众的主要手段,当政者对人民应实行"德治",以便感化他们,服从于自己的统治。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恥;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恥且格。"(《论语.为政》)他认为当政者做到"德治"而不用刑罚暴力是很困难的,就是一个有经验的统治者,也要对人民实行长期的"感化"才能达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子路》)但是在民众起来公然进行反抗的时候,他又主张实行暴力镇压,做到"宽猛相济"。一方面认为"宽则得众"(《阳货》),另一方面认为:"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孔子还认为,要治理好一个国家,还必须做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颜渊》)。即既要保证百姓能过上温饱的生活,又要拥有完备的武装力量,以便镇压民众的反抗和抵御外部的入侵。尤其重要的是,国家的政令不能朝立夕改,要能够取信于民。但他又认为,被统治的人民群众,只能伏首听命,不能过问国家的政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泰伯》)。他认为国家的法令只好由统治者来掌握执行,不应当开颁布出来以昭告民众百姓。因为这样会使百姓和统治者争夺权利地位,不利于上下尊卑名分的维持。当他听到晋国贵族要把国家的刑律铸于鼎上,要求臣民共同遵守时,便反对说:"晋其亡乎,失其度矣。……贵贱不愆,所谓度也。……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有?贵贱无序,何以为国?"(《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孔子还主张治理国家必须能够"举贤才"(《论语·子路》)。如果当政者不能举贤才,就是没有尽到职责。就是"窃位"。他曾批评当时鲁国的大夫00文仲说:"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卫灵公》)孔子还从维护社会的安定出发,反对统治阶级内部的财产分配上多寡过于悬殊。他认为,这样会导致统治阶级内部的不稳。他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季氏》)因此,他反对统治者采取杀鸡取蛋的办法,无限制地榨取民财。他曾批评替鲁国贵族季氏搜刮民财的冉求(孔子弟子,季氏家臣)说:"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先进》)孔子认为,当政者应能做到"博施于民而能济众"(《雍也》)。因为只有民众生活安定了,国家的统治才能巩固。他又认为,一个当政者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就连他一再称道的尧舜也无法完全做到。"尧舜其犹病诸"(同上)。
孔子还把"天下为公"的"大同"之世,作为自己最高的政治理想。他认为夏、商、周三代,也只是"小康"之世。只有太古时期,人人为"公"才是"大同"之世。据《礼记.礼运》所载孔子之言,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已。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孔子的大同社会的理想,是对被美化了的原始公社制度的向往。不是向前看,而是向后看。违背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但是,他提出的大同思想,对中国后世的思想家影响很大。后来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阶级的思想家,曾提出过不同内容的大同思想。但有的学者认为《礼运》篇的大同学说是战国时期儒家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