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如此?
我还记得小时候生产队里的情况。现在的“镇”那时候还叫人民公社。生产队里不仅仅是分给每家每户粮食,蔬菜瓜果也是这样。童年的记忆里总觉得队里分给的黄瓜、冬瓜、豆角等等都很老,不好吃。为何不趁着黄瓜顶花带刺的时候摘下来分给大家吃?因为队里的规矩不允许这样,土地少,用于种植蔬菜瓜果的土地不能太多,这样一来有限的菜地上的产量就有限,如果不等长熟就收摘的话产量太低。当然,如果不存在量的问题,大家都想吃鲜嫩的黄瓜,也是一定可以达到目的的。
情况并不简单(有人批评说我就是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那两个住在苹果树旁的人就吃苹果一事其实有多种选择,而非
之一:两个人力量悬殊,强者以强凌弱警告弱者不许碰苹果一下。结果就是强者独享苹果,想吃酸的就吃酸的,想吃熟的就吃熟的,弱者只有看的份了。之二,两人力量悬殊,强者不仅独占苹果树,还强令弱者管理果树和收摘苹果,最后可能会赏赐几个烂苹果给弱者。当然,严格来说这两种情况不能叫作“选择”,因为弱者其实没有选择的权力。可以预见,如果他们后代的强弱对比发生了变化,关于“苹果”的革命怕是在所难免。
之三,两人力量相当,可能按照像教授所说的那种方式行事,结果当然亦如教授所说,谁也别想吃到熟苹果。之四,两人力量相当,但为了吃到熟苹果两人坐下来就苹果何时收获达成协议,就像我幼时的生产队对瓜果蔬菜的分配一样。
苹果树下两人合作的可能性有多大?
实际上,苹果不是陆陆续续达到可以吃的程度的。麦熟一时谷熟一晌,这个农作物生长规律老农都知道。其次,一个人不可能一天到晚无限量地吃苹果,
可能有人会说,主流经济学是以稀缺为对象的,如果不稀缺(有一片苹果林)还谈论什么经济学?此言差矣!以稀缺为核心的主流经济学压根儿都没有明白,所谓稀缺其实是人为造就的,是私有在前,稀缺在后,稀缺就是产权明晰的结果。把一件物的所有权明晰到你的名下,对我就成了稀缺。如果把苹果树分给了不怎么爱吃苹果的张三,则对于爱吃苹果的李四来说稀缺也就产生了。
人类个体之间有没有合作、能不能合作?连蚂蚁、蜜蜂、猴子、群狼等等众多动物都会采用种内合作方式生存,自称万物之尊的人类为何不能?人类个体之间就没有共同利益吗?为了共同利益不会合作吗?还是万物之灵不懂得合作吗?难道人类历史上不曾为了生存而合作过吗?上甘岭山洞里的士兵为何要传吃一个苹果?
生物学家和人类学家说人类是从森林里走出来的,难道人类一直都是依靠吃青涩果子进化的?抑或是私有制出现以后人类才吃到了熟苹果?如果过去吃着熟苹果繁衍至今,现在却只能吃到青苹果,那么人类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
众所周知,现代主流经济学是把理性人当作研究对象的。那么,请你回答:在竞争吃青苹果和合作吃熟苹果两类方案之间,怎么样的选择才算是理性的选择呢?
按照“青苹果”理论,造出核弹的国家一定会立刻把它一股脑儿投到敌国去。但是,现实并不是如此——核武器是吓唬人用的,谁也不敢轻易使用它。按照这种理论,公海的渔业捕捞量协议也不可能达成,但是它实际上达成了,还起到了作用。按照这种理论,《京都议定书》也不用签署了,我们只能看到青苹果树上空的阴霾,而永远别指望看到熟苹果树上空的蓝天白云了……
就算“青苹果”理论成立吧。可是,经济学家总是在回避一个关键的问题——这颗苹果树的产权到底该明晰到谁的名下,才能使得两个人都吃到香甜的熟苹果呢?你会同意把它明晰到对方名下吗?又为什么同意这种明晰方案?如果你我同是苹果树下的那两个人,我有两条建议:一,达
经济学家果真只看到一种情况吗?还是有意识回避对其它可能性存在的分析?众所周知,主流经济学人近些年来对于私有制在中国的推行和鼓吹可以说是不遗余力的,为了把私有制说成是无所不能完美无缺而刻意把合作共存说成是百害而无一利,其心比昭矣。
据我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