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即“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制度(以下简称联产承包)”,还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废除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后建立起来的。联产承包制度当是产生的时代背景,是在农村大包干的形势下,由农民创造,政府规范形成的。联产承包制度为农村生产力的解放,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其历史功绩不可磨灭。
但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联产承包制度早已不适应中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并已走上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对立面,从而阻碍和制约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许多问题都与这个制度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首先,我们认为联产承包制度是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不科学不准确的。联产承包制度不能算是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它只是农村生产的一种组织管理形式,属于农村生产组织管理形式的一次改革。这种改革并没有触动农村生产关系,并不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变革。尽管这种组织管理形式与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制度下的“大锅饭”“大拨轰”的生产组织管理形式先进了许多,较充分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前进,但远没有达到从农村生产关系深层次上,建立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所发挥的功效威力大。
其次,联产承包制度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现已异化为解放农村生产力的对立面。
自十四大中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至今已经14年,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市场经济最根本的要求是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联产承包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表现,一是承包制本身就是产权不清的产物。承包的前提是自己没有产权,承包别人的产权。当时设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分配制度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而国有企业的承包制早就改造成了股份制,或者干脆私有化了,而中国农村的联产承包制一直拖到二十一世纪还没有丝毫变化。二是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本身还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和影响。因此说,联产承包制度不符合市场经济产权明晰,自主经营的要求,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再次,联产承包制度是目前农村经济社会一切问题的根结所在。这个制度为政府和其他社会强势团体剥夺农民土地、资产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一些地方政府和强势社团正是凭借农民是承包者,不是土地所有者,来强占强拆农民的土地和资产,使许多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和资产。
同时,联产承包制度也给有些地方政府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政策口实。统分结合,“统”字打头,双层经营,集体有权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农村许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都与这个联产承包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问题,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废除联产承包制度,从农村更深层次的生产关系入手,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真正产权明晰、自主经营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我认为,应该在全国搞一次最彻底的土地改革运动,按照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建立永久的农民土地使用权制度,把土地这个最重要的资源纳入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