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河南省领导您好!
我叫李慧贤,现年25岁,是河南省长垣县交通局的一名干部。
我知道您日理万机特别忙,但不得已需向您并如实倾诉,控诉长垣县公安局警察冯艳丽。冯无视国法竟亲自组织和指挥,在我家无人的情况下,带着几个打手砸环我家多种物品并抢走现金贰万壹仟元。时隔4个小时后,又亲自带领八九个打手,冯持电警棒,其他人都拿着砍刀,狠毒地把我暴打而昏死过去。然而县公安局蒲西派出所及其有关人员与法与理而不顾,却把元凶冯艳丽隐瞒,而让其邦凶乔西才(冯爱人)代替。至今这起重大刑事案件没作出公正处理。(请参审多人证言,医院的伤情结论),此事砸坏的物品及打伤的录像和长(西)字(2007)第0167号决定。
述明事因如下:
2007年10月17日,此时正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之时,也是全国高度稳定之时,这天下午2时40分,冯艳丽亲自带打手4个男人,找到我家砸开外门,后砸坏室内多样物品,我放抽屉里的贰万壹仟元现金被其抢走(我父亲早已去逝,母亲在外地治病,砸物品时有众多邻居在场作证)此事后有邻居给我打电话才知其情。待下午4时许,冯艳丽又带几个人开着轿车到我家,见我不在家,她狠毒地朝房门上跺了一阵,又去我母亲的住处踢了一阵,破口骂一通才离去。
当日的5时许至6时半期间,冯艳丽又给我打电话和发信息,并说叫我回家见面谈谈原由,我处事浅无经验,也料想不到,晚7时许,冯艳丽此时带着八九个男打手,冯见到我面带恶气地非让我给她打个借款3万余元的欠条,我认为我并不欠她一分钱,所以拒绝给其打借款条(冯艳丽叫我打借款条是指我和其妹冯艳娜结婚后的几样礼品)。此时冯艳丽不论辈分破口大骂,并大声呼叫,左手拿个电警棒,右手一挥,打手遂有一个扭住我的一只胳膊,冯的爱人乔西才快速按住我的上身,把我拉门外按倒在地,就用脚跺我的头部及其它部位,我痛疼难忍,猛挣扎,可随后又上了几个男人,胡乱拳打脚踢我的头部,直至把我打的昏死过去。事后我才知道是邻居报了110,后又打了120,邻居们把我抬上救护车送到了县医院抢救后才免一死。事后邻居们也证实冯艳丽手持电警棒,其它来的八九个男人都拿砍刀。当时打的时候,拿砍刀的人举起砍刀并威胁众邻居“哪个敢上前管闲事,就砍死谁等等”。后来听众邻居说救护车把我送到县医院后,110的警车才到现场,凶手们早已逃之夭夭。
冯艳丽作为一名公安人员指挥着把我打昏死过去,到县医院抢救之时,冯还不罢休,其又当晚9时,开着一个没有牌照的面包车,冯又带着凶器和七八个人闯入县医院,冯扬言非弄死我不可,此时有众多的邻居相阻冯的所为,并又打了110报警。但蒲西派出所迟迟不到现场,待冯艳丽大骂大闹走后110的人才到达事发地县医院病房楼门前问了几句,此举引起众多人对110的所为而不理解。
10月18日,也就是冯艳丽整我的第2天的下午4时冯艳丽又带着几个打手开着轿车,在我家住的那条街上大骂我的邻居们,并威胁扬言道:“是哪个打的110报警,是不是不想活了,你们知道我有的是钱,县、市、省里我都有人,你们多管闲事,我知道你们谁敢作证,等以后弄死谁”,后傲慢地连续按汽车喇叭而去,可此后吓得我们门口理发店不敢开门。
19日早8点12分起,冯艳丽带人多次到我家门外,或打电话还让其爱人乔西才打电话威胁我,扬言非弄死我不可,并又公开扬言道,想告你姓李的告吧,县公安局长哪我请过客了,你们告到哪都告不响,省里的人俺也都安排好了,给你作证明的邻居以后会治他们的。
我住院被抢救苏醒后的第三天,也就是19日,我要求对伤情作个法医鉴定,我的家人搀扶着我多次到公安局法医门诊而每次均找不到值班的人,待过了十六七天后,我们再次带着病历和伤情照片找到了法医,可万没想到法医竟然说:“没有明显红伤,无法鉴定”。其中诊断证明有鼻中隔弯曲等医院的诊断证据,对此,但不知法医为何不作为。
我住院的第八天,我母亲在外治病回来知道我的遭遇回到县医院,见到我被冯等人打成这副模样,本来体弱多病的母亲就痛哭不止,当即气得昏过去。
看来冯艳丽确实有钱、有人。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
从当时17日事发我和邻居前后共报4次警,第一次冯砸我家时,随时报了110,但始终没有出警;第二次当晚6时冯艳丽砸环物品,并抢走抽斗里的贰万壹仟元(21000元),又遂即报了警,车到现场大概看了一下,并说这是家庭纠纷,我们管不着而又开车走了;第三次是我被打昏死过去时,此时邻居感到特别气愤,邻居们报了110,可报警后40分钟才到现场;第四次报警是当晚9时半,冯艳丽又带打手和凶器找到县医院闹事,有邻居报了110,后来警车“豫G2127”停在医院大门外,看到冯艳丽是他们的同行,而警员却不下车去制止,等待冯艳丽带领手持凶器的打手坐上车走后,此警车才调头进了医院大门,随便问了几个旁观者就走了。
以上向您所述我的遭遇和冤情,后我母亲多次向公安局领导及有关部门控诉,但冯艳丽这个元凶却得不到依法制裁,至今逍遥法外。请领导依法追究冯艳丽和帮凶的法律责任。
我本人认为,我的家人和家庭没有安全感,我面临被冯艳丽等人治死或逼死的危险地步。我家一无钱,二无人,但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上级领导会重视这一不平之事。
冯艳丽等人置法律于不顾,其带有黑社会性质地亲自带领打手和凶器,砸环我家的物品,抢走现金21000,而结帮行凶,打伤至受害者留下后遗症,冯艳丽实属公安干警的败类,(冯艳丽是其父用20万元钱买上的民警,其父是房地产开发老板、大富翁),这起事例在我县民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难道公安战线上应该有这样的败类吗?
请领导在百忙中过问这一重大违法犯罪事实真相,请求指派有关部门查清对这一案例执法者不作为的内幕,要求对冯艳丽这个元凶追究法律责任,要求追究乔西才这个帮凶的法律责任,依法公正、严惩犯罪者,为我及家人的安全主持公道,得到合理解决。
给我作证的人已被冯的帮凶在夜间闯入民宅,打伤住院,现在好多证人都在惊恐中生活,在问起此事,谁也不敢多言了。
跪拜您,请求领导主持公道,为我伸冤。
此致
控诉人:李慧贤
2008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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