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11日称,“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拟于22日召开,提交听证会讨论的有两套方案,降幅从13.33%到80%不等。
但是这样一个听起来惠及民众的听证会,却也由此引起了轩然大波,无论是民众还是媒体,甚至是一些部门均一致地提出了质疑与不同意见。笔者认为遭受如此大反对的原由是虚伪,是一个虚伪的听证会。
为此笔者综合一些媒体的看法,专家的看法,同时也谈一些笔者的看法,和大家一起关注。笔者并在文章后附了两个方案。
北京:一个遭受民众与媒体最激烈炮轰的所谓惠民听证会。
就手机国内漫游费听证会信息公开问题,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屈建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漫游费听证方案降价幅度低,两个方案都不成熟。”
本月22日即将召开手机国内漫游费听证会,社会公众对听证会相关信息知道的并不多。
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屈建辉认为,应该公开以下几点信息:一是手机国内漫游费的成本到底是多少?二是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数目是多少?是怎样的分配比例?三是提交给听证会的手机国内漫游费的方案具体内容是什么?设定降价幅度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此外,北京市消协认为,漫游费听证两方案都回避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手机国内漫游费的成本是多少。没有具体的国内漫游成本,怎么知道设定的上限合理?而且这两个方案的上限降价幅度太小,手机国内异地通话资费的三个构成为基本通话费每分钟0.4元、长途费每分钟0.7元再加漫游费若干元,消费者没有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北京市消协表示要求取消漫游费的收费项目设置,将其不多的成本打捆在通话费中一并收取,减少收费项目,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目前最需要召开的并不是‘降低手机漫游费标准’听证会,而是‘手机漫游费是否取消’听证会……”有媒体这样呼吁。
本月22日,备受关注的降低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将在北京举行。然而,发改委和信产部公布的两大降价方案看来并未获得百姓的称道,反而遭遇了“离消费者诉求相距甚远!”的尴尬。
专家:表示这个方案对于消费者来说有点复杂。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第二个方案把漫游费和所谓的长话费捆绑在一起,那么一般人更看不懂,它到底听证的目的是什么,是降低长话费,还是降低漫游费,还是捆绑在一起降低,而我们的用户,电信、移动收我们的费用,长话费多少,漫游费多少,都很明确,我们现在讨论的,就是每分钟漫游费是多少,应该降到多少,还是该取消掉。”
邱宝昌认为,从方案中看不到对漫游费成本的核算,只看到一个计划要出的降价结果。此外,专家也对方案提出的手机漫游费降价幅度提出了置疑,认为应该还有降价空间。而更值得关注的是,新方案的降价幅度还不如有些地区已经实行的优惠套餐,因此专家担心有些地区会搭听证会的“顺风车”,对电信资费不降反升。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这是一个上限管制,而且主要是针对高资费地区,我们国家很大,实际上好多地方的漫游费,已经低于我们现在推出的这两个方案,所以我希望,我们听证会以后,在实施的过程当中,不要把低资费地区的漫游费带着涨上去了。”
手机用户:手机漫游费降价方案为何让百姓看不懂。
两个方案都比较复杂,把漫游费和长途费捆绑在了一起,让漫游费、这个老百姓本来就有些搞不懂的问题更复杂、更看不懂了
而更值得关注的是,新方案的降价幅度还不如有些地区已经实行的优惠套餐,因此专家担心有些地区会搭听证会的“顺风车”,对电信资费不降反升……
第二个方案把漫游费和所谓的长话费捆绑在一起,那么一般人更看不懂,它到底听证的目的是什么,是降低长话费,还是降低漫游费,还是捆绑在一起降低,而我们的用户,电信、移动收我们的费用,长话费多少,漫游费多少,都很明确,我们现在讨论的,就是每分钟漫游费是多少,应该降到多少,还是该取消掉。
从方案中看不到对漫游费成本的核算,只看到一个计划要出的降价结果。而更值得关注的是,新方案的降价幅度还不如有些地区已经实行的优惠套餐,因此专家担心有些地区会搭听证会的“顺风车”,对电信资费不降反升。
备受关注的、“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听证会、计划在本月22号举行。1月11日,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公布了、两个降低手机漫游费的方案,引起了社会广泛讨论。不少专家指出,公布的两个方案都比较复杂,把漫游费和长途费捆绑在了一起,让漫游费、这个老百姓本来就有些搞不懂的问题更复杂了。
11日公布的降低手机漫游费方案一简单来说是取消每分钟0.2元的“漫游建立费”;而方案二则是取消漫游时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主叫上限一律为0.7元每分钟,被叫一律为0.3元每分钟。
从去年初就开始启动的有关手机漫游费调整的方案,经过漫长的“调研”,到今年初千呼万唤始出来。在“手机漫游成本几乎为零”的坐标参照下,消费者对漫游费大幅度下调充满了渴望和期待。
让消费者大跌眼镜的是,有关方面公布的两套调整方案,降价幅度之微小,计算方式之复杂,先入为主之霸道,出乎大家意料之外。这个与民意诉求和呼声相距甚远的听证方案,除了暴露主管部门刻意维护电信行业既得利益、最低限度减少损失和虚晃一枪敷衍沸腾民怨之外,已经没有实质意义。若硬要让漫游费像个狗皮膏药似的死皮赖脸粘着消费者的口袋不放的话,请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至少要给消费者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听证会代表:可能要求信产部提新方案 下调未达预期。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的消费者代表——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江宪律师表示,如果手机漫游只是虚拟服务,那么漫游费就应该取消;如果确实是投入成本的服务,那么就应该看成本和价格之间的关系,看价格是不是合理,讨论如何合理收费,让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实惠。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漫游费有成本,江宪表示,不排除要求提出新方案。此次听证会是否会公布国内漫游费的成本数据,目前尚不得而知。
一家外贸公司业务经理陈刚告诉记者,对网上公布的两个方案没看太明白,总体感觉降价幅度很小,只降了大约2毛钱左右,因此“对两个降价方案很失望,离广大消费者的诉求相距甚远”。市民曾红也表示,最重要的是没从方案中看到对漫游费成本的核算,只看到一个计划要出的降价结果,应通过独立公正的审计部门来审计漫游费成本,并对外公布。
有记者电话采访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的消费者代表——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江宪律师。他说已在11日晚上8时,接到了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他听证材料已经寄出,约两三日后就可以收到。同时,他告诉记者,发改委确定的听证时间已定在22日。
对此次听证会,江宪律师表示,如果手机漫游只是虚拟服务,那么漫游费就应该取消;如果确实是投入成本的服务,那么就应该看成本和价格之间的关系,看价格是不是合理,讨论如何合理收费,让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实惠。
江宪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已经明确了电信资费的定价原则。该《条例》的第二十三条规定:“电信资费标准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同时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电信业的发展和电信用户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条例》还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根据相关部门或电信管理的机构的要求,“提供准确、完备的业务成本数据及其他有关资料。”此次听证会是否会公布国内漫游费的成本数据,目前尚不得而知。
目前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根本就没有手机漫游费,而欧盟电信企业也将取消欧盟3.8亿手机用户的跨国漫游收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漫游费有成本,江宪表示,不排除要求提出新方案。
质疑:为什么不召开“取消漫游费”听证会。
不少人都领教过保险推销员惯用的一种小技巧——为了诱使你与他见面,让他有进一步说服你的机会,他会在电话中问你:“我去您单位和您面谈吧,您是明天有时间,还是后天有时间?”如果你戒备心不强,很容易一下子就掉进他设下的“圈套”,同意明天或后天在单位恭候他。
这种推销小技巧的奥秘在于,推销员事先给你设置了“同意面谈”的议题,围绕这个议题,再为你设定了“明天有时间”和“后天有时间”两个选项,无论你选择哪个选项,都让他达到了与你面谈的目的,所不同的只是时间上的差别。破解这种小技巧的办法也很简单,就是跳出他为你所设置议题和设定选项的限制,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让自己在“同意他来面谈”和“不同意他来面谈”之间做出选择,避免受到他的误导。
这几年来,随着人们对有关推销业务了解的增多,上述小技巧似乎越来越难以奏效了。然而,在另外一些领域,类似的“推销术”仍然时有所见。据新华社报道,“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拟于1月22日在北京召开,届时将讨论两套方案,新方案降低了现行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不同呼叫类型降幅从13.33%到80%不等。这两套方案都是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委托研究机构提出的,方案一“主要是考虑到消费者普遍希望漫游费能与本地通话费水平一致”,方案二则“是为了让漫游费计算更加清晰简便”。“各方代表可以在听证会上就新方案充分发表意见”。
从名称上看,“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事先已经设置了听证会的议题,这相当于保险推销技巧中的“同意面谈”;而由信产部、发改委委托研究机构提出的两套方案,一个着眼于“漫游费与本地通话费水平一致”,一个着眼于“计费更加清晰简便”,这相当于保险推销技巧中的“明天有时间”和“后天有时间”两个选项。按照这样的议题设置和选项设定,无论各方代表在听证会上如何充分发表意见,实际上都跳不出“降低漫游费”这个“如来佛的手掌心”。
正如许多专家和消费者所认识到的,现在手机漫游费问题的关键,不是收费标准太高的问题,也不是计费方式不够清晰简便的问题,而是这笔钱该不该收的问题。一方面,据业内人士和有关专家的计算,手机漫游的成本很低,“几近为零,仅仅是为建立漫游而传送的几个信息而已”。在美国,同一个公司网内通话不仅没有漫游费,连国内长途费也省去了;在欧盟内部,连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漫游费也已经取消。另一方面,中国手机漫游费的设计原本就是建立在零成本基础之上——1998年前后,为了平衡东西部差距,让西部地区可以较快地积累资金、发展网络,有关部门在明知没有成本的情况下开始全面收取漫游费,而早在5年前,中国移动的全部省一级公司都实现了盈利,“资助西部”的必要性遂不复存在。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手机漫游费都已经失去了没完没了继续收下去的理由。
所以,目前最需要召开的并不是“降低手机漫游费标准”听证会,而是“手机漫游费是否取消”听证会,听证会的选项,不是漫游费降多降少或怎么个降法的问题,而是漫游费到底要保留还是要取消的问题。当然,现在看来是不能用后一个听证会代替前一个听证会了,但是,在前一个听证会召开之后,过一段时间,就应该考虑召开后一个听证会了。
其他听证会回顾与此次听证会对比。
去年底有关部门进行“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调查时,就调整“五一”长假给出了三个选项:“对将‘五一’国际劳动节调整出的2天和新增加的1天用于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您的态度是:支持、反对、无所谓”,实际上事先已经确定了取消“五一”长假这个大前提,完全排除了要求保留“五一”长假的那部分被调查者的意见。这种做法难以全面充分地集纳民意,因而难免引起公众的质疑。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漫游费听证会应当汲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尽可能全面考虑到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切实维护好听证会的程序正义和实体声誉,最终推动手机漫游费问题得到妥善周到的解决。
漫游费,请亮出你的成本来
对于公布的两套漫游费方案,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家邱宝昌表示对方案很失望,降价幅度太小。
如果我们承认电信是商品、营运商是企业的话,那就必须遵守市场的游戏规则。商品的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而价值,主要由成本、平均利润和社会属性构成。以一种莫须有的虚拟成本,变成实打实的收费项目,与市场经济的平等交换原则背道相驰。漫游费怎么调整,唯一的依据就是其运行成本,而不是其衍生的一系列附加值和附加物。
再从法律的层面上看待这个问题。价格法对商品和服务的定价原则,就是成本至上。显然,莫名其妙的漫游费,当然应该在取消之列,否则公然对法律的挑衅。即使过去政府考虑到要对电信产业采取特殊政策,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表现出被经济学诟病的“决策的大公司化倾向”,那么到了依法治国的今天,再也不能让这种政策和法律继续冲突与抵触下去了。
不难看出,这种于法无据,又和市场经济尖锐对立的所谓漫游费,早到了该“寿终正寝”的地步。各大运营商之所以在漫游费问题上寸步不让,就是因为漫游费已经成为他们牟取暴利的重要手段。民意再怨声载道,并以法律为后盾,但在强大的资本以及“大公司利益”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二者的一再PK,总以民意的伤痕累累为告终。若硬要保留那种师出无名的收费项目继续盘剥消费者,起码,要让漫游费亮出自己的成本来。
九成多网民支持将手机漫游费降低80%
新华网消息: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11日称,“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拟于22日召开,提交听证会讨论的有两套方案,降幅从13.33%到80%不等。根据新华网调查显示,94.55%的网民支持将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降低80%。
新华网财经频道于1月3日推出“手机漫游费会否取消”网上调查,截至1月11日下午16:30分,共有3738名网民参与此次调查。
对于“手机漫游费是否该取消”,调查显示,93.55%的网民投票表示“应该彻底取消手机国内漫游费”。选择“应该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占投票总数的6.18%。
对于“如果决定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您认为应当降低多少”,调查显示,94.55%的网民表示“应该降低80%”,3.52%的网民表示“应该降低50%”,仅有1.93%的网民选择“应该降低30%”。
双向收费、手机漫游费以及名目繁多的各种资费套餐被消费者称为电信业最不合理的三大收费。网民在建言“应如何解决电信资费过高”问题时,36.94%的网民表示,应该“取消手机月租费和双向收费,挤出电信资费中的‘水分’”;31.60%的网民表示,应引入竞争机制避免“一家独大”;16.70%的网民呼吁,应该直接降低资费标准;14.76%的网民表示,应该取消各种手机套餐。
“早就该取消了,不过现在取消还不迟,国有垄断企业的头头们,醒醒吧……”新华网友在留言中感慨到。“手机漫游费何以难取消”,44.47%的网民认为是行业垄断所致;37.10%的网民表示,是既得利益者不愿出让利益;17%的网民认为是运营商之间利益分配的问题;仅1.42%的网民认为是网络通讯成本问题导致漫游费难以取消。
笔者作为经济观察人士以及一个使用二十年手机的用户对种种情况分析,笔者认为。信息产业部首先是没有对手机慢游的民声没有给予很多的关注,其次是对漫游成本没有做仔细调研,其三是方案的出台可能并非信息产业部拿出的,而是采用了电信部门的方案。
由此可以看出这个听证会存在了太多的虚情假意,并不是实质性地对手机漫游费进行降低。
笔者使用手机二十年,对漫游费用降低的意见十分简单,就是直接降低到一毛钱漫游费用即可,其他所有的费用可以保留现有标准。这样民众也看懂了,电信部门计算也方便了。
笔者同时认为,现在的有关部门不要再忽视信息时代的作用,更不要轻视民众与媒体的实际作用。要办好事,就实在点,少搞点虚假。
笔者个人的意见,仅作参考。
附:听证会方案
方案一: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不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漫游地当地通话),后付费用户上限标准每分钟0.4元,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另外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每6秒0.07元。如果采取此方案,今后手机后付费用户漫游外拨电话每分钟资费为1.1元。
举例:北京的全球通用户漫游到成都,拨打和接听成都当地电话,每分钟0.4元;拨打和接听北京和其它地区的电话,每分钟1.1元。
方案二: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举例:北京用户漫游到成都,不论拨打成都当地或者任何其它地区的的电话,每分钟均为0.7元;接听电话统一为每分钟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