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粉丝”
“粉丝”作为英语fans的音译,是fan的复数。《新英汉词典》对fan的解释是:运动、电影等的狂热爱好者,也指对演员等的狂慕者,英语本义显然带有贬义。随着哈日、哈韩风气日盛,“粉丝”自从90年代后期就成了流行语,年轻一代以身为某某明星的“粉丝”为荣,并且随着大众娱乐花样翻新,根据偶像姓名造出“凉粉”、“玉米”、“钢丝”等生动活泼的新词新义,颇为壮观。如果使用汉语的“粉丝”,还不算新潮,那是媒体上使用的说法。很多青少年张口必说是某某明星的fans,非要用英语说fans才叫够味。不过,一个人怎么可以是复数的fans呢?在汉语里“是”后边可以跟一个集合名词,表示从属,但是英语不这么说,没有“I'm your fans.”的说法。“粉丝”已经变成了汉语,不管它的生命力长短,毕竟是真正的汉语了,怎么用都可以。说汉语,偏要夹用不伦不类的英语,弄巧成拙,很让人倒胃口。时尚这东西有时候副作用真是不可低估啊。
香港电影电视剧里经常有生造的不通的洋泾浜英语,最滑稽的要算“王sir”之类的称呼,sir当“先生”讲时是不跟姓连用的,在英国殖民统治下成长起来的人们怎么偏偏在这个最基本的用法上犯了错误?不懂英语的人也知道“密斯特”是先生,却不一定知道“sir”。香港人的这个说法真是奇怪!内地报纸的招聘启事经常使用纯英文,大概是要考察应聘者的英语水平吧?不知香港的公司是否也这样,如果面试时来一句“Green Sir”。会不会失去成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