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幼生活在穷人堆里,对贫穷早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但在世纪之末,共和国五十周年之际,忽生许多的感慨和感想,于是便自视清高、故作深沉地思考起“穷人”这个问题来。
“穷人”固然是个相对的概念,但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和地域环境中,穷人则是一个确定的群体。国内舆论把他们叫“弱势群体”,我则赤裸裸地直接把他们叫“穷人”;这个叫法符合古今惯例,而且全球通用。在现实社会中,穷人是普遍、大量、客观存在的,只是由于自我粉饰和普遍的麻木,我们常会视而不见。
我学了十多年的经济学,有个问题始终不得其解。即——有一种人,他们生产“滋补品”、“营养品”等只对人的生存和生命起“附加”作用的产品,其用途只是提高生命的质量,然而他们是“富人”;另有一种人,他们生产“粮食”这种“根本”性的产品,若没有他们的产品,人类只有死路一条,可他们始终是穷人。我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哪里,也不打算请教任何人。这是人类文明的不解之谜——在很久、很久以前,所有的人都是农民,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都是从穷人(农民)当中分离出“富人”来,而穷人始终是穷人。穷人闹了千百次革命,但他们依然是穷人。穷人的子女如我等之流,均以能够通过升学、招工、当兵、经商等方式脱离穷人(农民)而引以为荣……直到今天,共和国半个世纪了,穷人(农民)仍然是共和国总理最忧心的问题。
穷人都是收入微薄、没有钱花、生活贫困的人。此外,穷人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社会地位低下,没有尊严。今天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宪法都规定人是生而平等的,但一个社会中只要有穷人,穷人就必然是缺少社会地位和尊严的。
有一种穷人,他没有地位,也不奢望尊严,因而我们已习惯于不给予他们尊严,甚而剥夺他们的尊严。如一日傍晚笔者上街,走出小区后走过一堆垃圾旁,一位脚穿高跟鞋、打扮入时、手提垃圾袋的少妇走在我前头。突然她右手前后一摆,猛地将手中垃圾袋抛了出去,那满满一袋垃圾正好砸在一个捡破烂的白发苍苍的老妈妈肩上。那“高贵”的妇人翘起那“高贵”的屁股,瞟一眼与垃圾融为一体的老人,高跟鞋底下发出一串“嗒嗒”的响声,走了!我默默地走过去,把散落在老人乱发上的那些稀湿污浊的东西一件件捡掉。但老人并不说谢谢,她的眼睛里没有一丝感激的目光。也许她经常受到这样的“待遇”,习惯了,因此她不责怪任何人,也不感谢任何人——善良和麻木已深深扎进她的骨髓,她还需要什么尊严呢?
但穷人中有尊严者也大有人在,遗憾我们也习惯于不给予他们尊严,甚而剥夺他们的尊严。如一日单位办公室里来了一个收购废书报的中年男子,大家把书架、沙发上那许多乱糟糟的报纸一股脑扔在地上,中年男子蹲下一张一张地整理。过了十多分钟,他突然说:“你们这些报纸太乱太难整理了,价钱得再便宜一点,要不我本钱都不够。”我开玩笑说:“你还不赚钱,我都想去捡报纸卖哩。”“那你自己捡吧!”他猛地站起身来,扔下这十多分钟的“劳动成果”,转身走了!当时我气愤地想:一个捡废报纸的人,还得意成这个样子!啊——一个穷人需要尊严,我们会气愤。但我当时没想到,要是当年自己高考落选,或许也是个“捡报之人”。可是我们脱离了穷人,就必然会歧视和排斥穷人。迄今为止人类最系统最完整的知识就是关于等级制度的知识,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完美的典章制度到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各种等级森严的体制规范,无不把从娘肚皮里生下的行走动物分为三六九等人,把自由的土地划为三六九等圈,每一等人都有他所不能进去的那一等圈,若进去了就叫“破坏秩序”。我们不就是拥有这般“知识”的“知识分子”吗。
穷人能不能让他拥有地位和尊严呢?我想对以上两种穷人,虽然我们无法给予他们地位,也许他们本身就视地位如粪土;但我们应该给他们足够的尊严,至少不能剥夺他们做人的尊严。如果“弱势群体”不是“弱智群体”,他们的智力足够意识到尊严,而我们又将其剥夺了,那么他们中有些人就会“犯上作乱”。如上述那位蒙受垃圾之辱的老人若是我的母亲,并且我手里有一件凶器,那么也许我就犯“杀人”或“伤人”之罪了。在我的整个一贫如洗的青少年时期,每每想起那些歧视和侮辱我的“富贵”之人,就常常有一种犯罪的欲望。其实有些犯罪是无罪者制造出来的,因为他们培育着“犯罪”的“土壤”!
这种犯罪的潜在欲望至今仍不时提醒我,要尊重穷人,不要剥夺穷人的尊严。只要社会中的一群人把另一群人真正当人看,我们的社会就会多一份友爱与和平。我们应该用实际行动去关注穷人,尽管我们每个人所能做的都微不足道,但不要因事小而不为。如前月一日我在家闲坐,忽然门铃响起,我立即打开门,见妻子买回来一个大西瓜——扛在一个衣衫褴缕、赤脚光臂的小男孩肩上。我正准备把小男孩让进屋来,妻子立即紧张地说:“他不能进去!”于是我赶快从小孩肩上接过西瓜,夸奖道:“呵呵,小朋友好厉害,能扛这样一个大西瓜!”并顺手从茶几上拿起一个苹果,“给你,小朋友,谢谢你啊!”我的夸奖和尊重使他脸上顿时洋溢出得意温和的表情,他高兴地接过苹果,小跑下楼去了。我很庆幸我对小孩说了一声“谢谢”并给他一个“苹果”,否则我会有一种“犯罪”之感,会觉得自己抛弃了一个“人之初性本善”的好人,把他往犯罪的人群里赶。
同情穷人的人也许都会思考如何拯救穷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是拯救穷人的一个好办法,但我总感觉穷人有些不争气,生了太多的孩子,部分抵消了社会主义救助穷人的作用。如我父亲,在青年时期迎来社会主义,但却生了八个子女,不仅他自己因劳累成疾、呕血而死,其中我的三个哥姐亦饥病而亡。我自己要不是从小拼命读书,那现在就不是成天坐在电脑前玩堆砌文字这种“高雅游戏”,而是驼背背着孙子,在山上打柴放牛,或躬耕畎亩了。如果三十年前所有中国人(主要是穷人)都只生一个或两个孩子,那么现在的退耕还农、退耕还林、退耕还草这些巨大艰难的工程就没有了,“三农”问题也没有了,那该有多么美好啊!可见计划生育也是拯救穷人的一个高招,但穷人老不配合……啊,我想起来了,提倡增加人口,也是共和国“开国皇帝”——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号召,可见“传统社会主义”对拯救穷人的作用还不是十分有效。
(陈嘉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