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就网友关于乳制品等问题集中答复


   对于毒奶粉事件,国家质检总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始终定位在被严重污染的安全事故之上,对于这样明知不可为,而故意为之,严重危害国人健康,危害公共安全的长期的大量的大范围的投毒事件,就轻描淡写的定位为安全事故,难道不是麻木不仁,为虎作伥吗?
  对于同一批次同一品牌的产品,检测结果为什么不一样的答复更是荒诞不经。因为这种做法本身已经违反食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连这样最浅显的道理都混淆了,我们又如何认可其公信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