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国际能源价格的大幅上涨,国内煤炭需求的大幅增长,煤炭价格也一路高涨。煤炭企业成为了又一名符其实的暴利行业。进行资源税改革是必然趋势,但是仅改革资源税还不足以消除煤炭行业的暴利,建议参照《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做法,对煤炭生产企业收取煤炭特别收益金,即销售价格超过每吨某个价格线时,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将按比例征收煤炭特别收益金。征收煤炭特别收益金是优化能源结构的需要,是平衡煤炭企业收益的需要,理是消除行业暴利、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因为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其收益本应大部分归属于国家所有,而现在却成了少数人牟取暴利的手段,有其太多的不合理性。至于文中提及的“如果再进行资源税改革,(煤炭)企业将不堪重负,希望在资源税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国家应该考虑煤炭企业的处境”。笑话,难道减少一点不合理的暴利就“不堪重负”了么?
资源税改革使煤炭企业“不堪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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