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袭警过程没有一人目击!


 

 
从“上海袭警案”一审判决书中看,没有证据证明6名警察是杨佳杀的。参与作证的17名“现场目击”证人,除“看到”杨佳的体形、衣着、装扮和已经死去的6名警察的尸体外,没有一人目击杨佳杀人过程;负伤的3名警察和1名保安除自述“杨佳”剌伤了自己外,同样没人目击;而对照同一现场证人的证词将会发现,这些受害人在死伤过程中又有其他证人在场。为何17名“现场目击”证人,没有一人目击伤害过程?答案只有一个:说谎了!作的是伪证!
 
71是星期二,正是闸北政法大楼内所有工作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发生如此重大的案件绝对不可能没人目击。目击者除大楼工作人员外,可能还有前来办事的人员。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的证言充分说明,17名证人都不是事发时的现场目击证人。也许他们事发后才出现在了现场,也许他们事发时就在现场,只是在证言没有说出实话、讲出实情。
 
按照一审判决书描述,凶杀现场都位于闸北警方的录像监控区。即使不懂侦查业务的外行,也知道监控录像是最直接最有力的杀人证据,为何作为案件侦察机构的经验丰富的上海市公安局却不调取全部录像在法庭上出示,而要调集17名没有目击杀人过程的证人、只出示7秒钟模糊的什么也证明不了的监控录像剪辑作证据,并以此断定判定杨佳是袭警凶手,甚至要求北京警方秘密关押杨母4个多月呢?答案也只有一个:为了栽赃陷害杨佳!让杨佳为袭警买单!
 
有人认为关押杨母是为了不让她说出去年105日杨佳因租无牌照自行车受到盘查、遭受殴打的事实,阻止她出庭作证。错了!如果杨佳确实杀人了,那么杨母说出殴打实情,岂不更有利于证明“报复杀人?如果杨佳确实杀人了,那么杨母作为罪犯的直系亲属,是没有作证资格的。如果杨佳真是袭警凶手,那么警方没有任何理由顶着巨大的议论压力,违法秘密关押杨母长达4个多月之久!如果杨佳真是袭警凶手,那么政府是绝对不会错过这个教育民众的大好机会,是会通过宣传媒体公开审判过程的。
 
“上海袭警案”的侦查过程是捣鬼过程、栽赃过程!如此明显的栽赃证据,却被公诉机关作为袭警证据提起诉讼,并通过一审、二审、终审把杀人的罪名扣到了杨佳的头上。中国不缺乏公正的法律,缺乏的是保证法律公正实施的政权,是操控政权和法律者的道义!心无义,行必无道。“陷害杨佳案”的产生和形成,充分说明中国的政权和法律已经沦落到了无义无道的人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