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李女士对我说,前日在台儿庄华联超市买了两双棉拖鞋。一大堆鞋子,杂七杂八的,什么样式都有,明码标价有三种,分别为16.8和17.8元左右,以为就是这一堆鞋子的价格。便从中选了两双,还选购了其他的商品,电脑验货交钱回到家之后,查验小票,发现拖鞋的价格分别成了26.80和28.80元了。不解,怎么明码标价便宜,收钱的时候突然变贵了啊?本想去找,可是担心人家不认账,白惹气生。就给我说了。
我听了,觉得这件事事关民生,小事不小。就直接来到华联超市,现场察看,果然如李女士所言,一大堆拖鞋,标的价格就是16.80——17.80元不等,根本没有28.80元的标识。就向柜员问:这些价格就是这些鞋子的吗?回答说是。有没有比这还贵的?回答说不清楚。就找到现场的经理来问,经理说可能有比这个高的,我也说不清楚。我说既然有比这个价格高的,为何不明码标识出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回答说写不开了。我说这可能不是理由吧,真正的用意大概是故意设置的消费陷阱,让消费者看着便宜就想买,结果买的贵了还不知情。答曰觉得贵可以不买啊,可以拒付货款退货的。我说能够及时发现并撂起脸来算账或者退货的毕竟是少数了。回说那就认了好了。我说应该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价格政策,这样稀里糊涂标低价卖高价算是价格欺诈不为过吧?经理立即声色俱厉说怎么能这样说呢?严格讲只能算作我们工作的小小失误。我说既然承认是失误,能不能尽快纠正,给消费者一个明白,免得再次糊涂消费,买了物有不值的东西。说着我亮出了记者证。经理重视起来,说这事你得给总经理说。
在我的请求下,几位柜员带着我转弯抹角找到了总经理,说明来意,经理明明白白对我说:我这样做不违法,物价局也不敢查我。因为我有了明码标价。我说明码标价标得不实不全啊?总经理如前位经理所言,也说这么多商品根本不可能一一都标出来。我说那也该标出这些商品的价格在16.80——28.80元之间啊。人家说了,作为商家,我不那样做,这就是我的一种促销手段,促销手段明白吗?我说这不是设个套子让人钻吗?经理说:是促销手段,无论谁问我都这样说。我给他也亮出记者证,说这事就这样维持着?总经理一副送客的样子。我向他索要一张名片被拒绝了。没办法,只好悻悻地说麻烦您了,再见。
那就在这里以这种方式再见一次好了。
想起了2006年11月21日晚上写的那篇《见识华联超市的价格小技俩》。那次是“明码标价标低价,收银台上收高价,不经意者难发现,一旦发现再道歉”。 和这个几乎如出一辙,不同的是那次讨回一句道歉话,这次则讨回来一个明白:“这就是我的促销手段”。既然人家承认这是人家刻意设置的“促销手段”,那就是一个“套”啊。所以就多说几句吧,顺致广大消费者注意,逛超市的时候一定注意,不要相信价格标识的“眼见为实”。因为你眼见的后面,可能就有商家的“促销手段”藏在里面,“设个套子让你钻”。
那就在意一下我的善意的提示,呵护好你的钱包!
想起了2006年11月21日晚上写的那篇《见识华联超市的价格小技俩》。那次是“明码标价标低价,收银台上收高价,不经意者难发现,一旦发现再道歉”。 和这个几乎如出一辙,不同的是那次讨回一句道歉话,这次则则讨回来一个明白:“这就是我的促销手段”。既然人家承认这是人家刻意设置的“促销手段”,那就是一个“套”啊。所以就多说几句吧,顺致广大消费者注意,逛超市的时候一定注意,不要相信价格标识的“眼见为实”。因为你眼见的后面,可能就有商家的“促销手段”藏在里面,“设个套子让你钻”。
那就在意一下我的善意的提示,呵护好你的钱包!
看看,就是这样标价的鞋子,消费者买了,收钱28.8元。好几天之后看小票才知道买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