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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首次进行的“与中学生家长商榷孩子的性、恋、生活观”的专题讲座中,广州市计生局副局长段建华的观点:“家长宜亲自将‘安全套’放进12~15岁孩子的书包里”,更引起了与会家长的热议。(11月8日《大洋网》)
近年来,随着各种媒体坚持不懈地对“性教育”的大肆渲染和不良影像制品的传播,加之有害食品、营养品的泛滥,令部分孩子出现了性早熟现象。中国在“性禁锢”多年以后,随着国门的敞开,“性解放”也是超出经济发展速度影响着国人,也不可避免地影响着那些情窦初开的孩子们。如何引导那些对异性充满好奇和渴望的孩子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如何做好那些过早品尝禁果者的性卫生及发生孕情后的后期处置,都是当今社会的一大难题。
在中学生中进行适当的性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但别说是在传统的中国,就是在据说“性”很开放的美国,家长也很少有主动和12岁的孩子谈“性交”概念的,这哪是那么容易启齿的话题?
就中国目前的国情来看,12~15岁年龄段的孩子发生性行为的应该是极少数,他们懵懂的“性好奇”本属于正常的生理和心理反应,即使是在男女独处时出现“情到浓时”,他们也更多会被传统的婚嫁观念所战胜,认为过早发生性行为不好,是一件“丑”事,因而绝大多数孩子会理智地克制自己的冲动,都不会早尝禁果。
而如果按照这位官员的建议给自己12~15岁的孩子书包里放上了安全套,就会让孩子产生“性爱正常”的错觉,客观上起到了怂恿甚至鼓励孩子过早体验本属于成年人的“性爱”,这是十分荒唐的。
此外,由官员口中并在公开场合下说出如此荒唐的话,这是以歪理乱法律的行为。我国《刑法》中已有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即便女孩属于自愿,也丝毫不能减轻其罪责,这是对未成年幼女的法律保护。如果14岁以下的幼女书包里随时带上个安全套,虽然可以在遭强暴时做好防性病、防怀孕的准备,但是否又给犯罪分子以“配合强奸”的口舌呢?
近几年,一些无良的所谓“性学家”们异常前卫地提出“性解放”的观点,将西方在艾滋病爆发前、现已逐渐被摈弃的性观念带回国内,其基本的观点就是“性无罪”。一些政府官员也跟着装前卫,不时地语不惊人死不休地抛出一些前卫观点,有的地方甚至以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性博览会”、“性文化节”,可宣扬的无非是动物的原始性。
人类之所以优越于其他类动物,就是因为其具有较强的克制性,人类从群交时代走入配偶时代,这是人类进化的结果。人类对物质的欲望虽然是越来越高,但尚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来加以束缚;人类对“性”的欲望,当然也应该有所抑制。
我不知道这位官员是否已经以身作则,曾经将安全套放于自己的子女书包内。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样做的另外一个后果,会令更多的孩子早尝禁果。
当前之中国,我们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解放某些人长期被禁锢的性观念,但更需要防止“性自由”和“性泛滥”。(个人观点,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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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计生局副局长提倡家长给孩子准备安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