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关于党内民主建设问题的精辟见解,对以下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1】什么是党内民主?【2】为什么要进行党内民主建设?包括党内民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3】如何才能有效的进行党内民主建设?
【关键词】
党内民主党内基层民主 人民民主 民主和法治
【正文】
胡锦涛总书记在我们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党内民主建设问题做了精辟阐述,强调指出,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具体内容包括:
①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
②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③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
④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⑤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
在认真学习报告中的上述内容过程中,因为我一贯的逻辑思维,自然而然的会产生以下几点思考:【1】什么是党内民主?【2】为什么要进行党内民主建设?包括党内民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3】如何才能有效的进行党内民主建设?
一、什么是党内民主?
从官方网站“人民网”资料库里可以查找到这样的解释:党内民主是由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和党的世界观决定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为了这样的宗旨和目标,党员自觉自愿地集合在党的旗帜下共同奋斗。因此,党员之间的关系,本质上只能是平等的关系,而不能是等级关系。党内的上下级关系,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工作分工。党内不允许有特殊公民和普通公民之分,更不允许存在什么“家长”、“救世主”。所以在党内民主生活中必然要实行民主集中制,以使所有的党员都能平等地享有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党,与其他工人阶级的组织、群众组织、人民团体相比,更应当具有民主性。党要实现自己的最终奋斗目标和完成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任务,就要充分发挥全党的积极性,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依赖于党内民主的实行。
改革开放三十年了,重新审视这些文字,我们大多数人还是会觉得空泛的成分多于实质,特别是在现实经验的反证下,为什么会这样呢?事实上,熟悉中国党史的人都能理解,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伊始,就一直是以理论先行来主导后续行动的,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先给出一个美好的愿景,然后在这个美好愿景的照耀下,对现实的种种不理想进行激烈的革命或者温和渐进的改造,具体方式的采取则视党所处的现实地位来决定的。现阶段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有条件也有能力进行渐进的、逐步的改造,当然,前提是要在“和谐”的基础上,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一部分,而且是属于我们党可控范围内进行的民主,所以党内民主的建设成效是直接关系到人民民主能否开展、能否有效开展、开展后会有怎样的社会影响和成效……,党内民主更像是人民民主的试验田,党的十六大报告就直接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为什么要进行党内民主建设?
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许耀桐教授就苏联解体事件作为反证说明了党内民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在文章里写道:“很多人认为,苏共亡党,是因为党脱离了人民群众,例如,《苏共亡党十年祭》指出,‘苏联共产党不仅是被国内外的反共势力所搞垮,也是被它一直宣称代表的工人阶级和苏联人民所抛弃。而这后一点,是导致苏共亡党的决定性因素之一。’(黄苇町著:《苏共亡党十年祭》,江西高校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苏共亡党十年祭》是一本很有影响的著作,作这样的分析,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尚不够深刻。苏共为什么会脱离人民群众呢,为什么会形成一个特权阶层呢?应该说还有更深一层的原因。邓小平在1992年针对西方搞‘和平演变’和苏东剧变事件,曾经明确指出:‘关键是我们共产党内部要搞好,不出事,就可以放心睡大觉。’(《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81页)什么是共产党内部没有搞好的事呢?这就是党内没有民主,实行的是高度的集权制,权力从根本上失却了制约和监督,以至党的干部由人民的公仆蜕变为人民的老爷,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这个教训才是最根本的,值得我们认真记取。”
但是,如果仅仅如此简单的把社会阶层两分法,仅仅说明苏共解体是“特权阶层”和“人民群众”的对立所导致的,显然是不能完全令人信服的。我以为,集权主义本身就是一党专政的必然产物,这里其实无关乎人民群众还是特权等级,对于当初集权执政的苏共政党来说,他们本身就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又何来特权阶层呢,所以从意识形态上去分析其实没多大意义,无论列宁、斯大林时代还是赫鲁晓夫时代,集权管理以及计划经济,全国上下整齐划一,通过诉诸不同的“主义”来达到管治庞大帝国的目的,就当时而言确实相当的有效,每个人都被要求自愿贡献而不是索取,所有的分配都是经由控制的管道,这样能在极短时期内汲取最大的发展能量,事实证明这种凝聚的统一能量是相当惊人的。然而,以抹杀个体差异性、通过主义统一思想的方式方法并不能持久有效,在发展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大多数人是承受不住这种持续高压的管治,对自身所创造价值的去向必然都会有所关注,这时就发现有了所谓的“特权阶层”与“人民群众”的分际,这实际上是分配者与被分配者的必然矛盾,因为在集权管治下,大多数被分配者在分配过程中被允许的参与程度太低,所以不满必然累聚,而一党专政的结果就是没有实质上的在野政党的异议或者说监督,那么相对的自我调适就比较迟钝,对矛盾产生的深度和广度以及最终会导致的后果估计不足,等到一旦全面爆发时已经无从补救,病入膏肓了。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党内民主的建设是相当有必要的,因为我国也是一党专政,虽然有其他政党的参与协商制度,但如果没有强烈的执政动力,参与协商多半只能流于形式,就好比父母在管教自己孩子时,孩子的叔叔婶婶们一般只会不痛不痒的附和几句,不会当着孩子的父母面直接自己冲上前去对孩子呵斥打骂。所以,参与协商的监督力度显然不够,那么外力无法依助的话,就只好内部挖掘潜力了,所以党内民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就尤其突出,并且,在整个党内民主建设中,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必然会是整个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也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突破口。
三、如何才能进行有效的党内民主建设?
我们都知道,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主政治都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这是毋庸置疑的,没有法治基础的民主,就好比浮沙上的城堡。邓小平曾郑重地告诫全党:“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其实早在1956年,邓小平就在党的第八次人民代表大会上做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报告中专门提出要在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把党的民主生活提高到更高的水平”,同时强调,必须正确认识“领袖对于党的作用”,反对“个人崇拜”,并且提出“我们的任务是,继续坚决地执行中央反对把个人突出,反对对个人歌功颂德的方针,真正巩固领导者同群众的联系,使党的民主原则和群众路线,在一切方面都得到贯彻执行”,可惜的是,“文化大革命”还是无可避免地发生了……正是基于文革十年的浩劫,基于其惨痛的教训,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分界,邓小平尤为关注恢复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主张:从思想层面而言,他呼吁要把民主看作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从政治层面而言,他要努力在党内重新开创“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从组织层面而言,他强调,实现党内民主的关键是“党要有党规党法”;从领导方式而言,他力主坚持“集体领导”、“集体接班”的原则。这四方面主张其实也就为新时期的党内民主建设指明了基本方向,正是在这个基本方向上,胡锦涛总书记在我们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做了关于党内民主建设问题的精辟阐述(具体内容见文章开头)。
当然,从报告文字落实到实际工作上去,还需要有各方面的水到渠成,首当其冲的就是我国的经济状况。对民主的诉求从上世纪的“五四”运动起就被早早的提倡了,但直到今天,我们才可以说:我国现阶段具备了让民主真正发展的有效经济基础。为什么呢?我们经常关注时事新闻的都知道,今年泰国局势纷乱的一塌糊涂,从他信、沙马到最近刚上台的阿披实总理,短短几个月,如走马灯似的更迭,跟几年前菲律宾的动荡不安,都有着同样的病根——即美式民主在当地水土不服,缺乏应有的经济基础,整体生活水平低下,竞选主要靠知名度,而非执政和管理能力,穷人在选举中很容易被金钱收买,同时民众在西方“民主”和“自由”浪潮的冲击下,产生了一种期盼社会变革、生活改善的急躁情绪,这导致很多大多数人不重视制度转变,而是希望出现一个卓越领导人,瞬间横扫一切阴霾。而我国在这改革开放的30年来,一直致力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虽然中间也产生了不少波折,但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发展考稳定,稳定促发展的基本思路,优先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打好扎实的经济基础,所谓“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只有在整体的国民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人民不再游离于温饱线之间,随时恐惧饥饿和寒冷的时候,才是初步开始谈民主的时候。同样,党内民主也是在这样的经济大环境下,各级干部、党员才能从容的思考如何建设的问题。
其次,民主和法治是一对孪生兄弟,谁也离不了谁。因为民主只有通过法治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所以党内民主建设一样离不开法治建设,没有法治建设,所谓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只能成为空话。但是,我们经常在说“党纪国法”,经常会看到很多官员出了问题,不是直接由司法介入,而是先党内“双规”,依据的是党纪,等经过这个程序后再由司法介入时,明眼人都知道法律只不过是走了个过场,所以民间有人开玩笑说:“党纪国法”,党纪在前,国法在后,国法跟着党纪走。
长此以往,缺乏外部保障和监督的党内民主建设,也很有可能会沦为形式主义。这里需要搞清楚的是,我们党是唯一的执政党,地位是非竞争性的,所以有别于其他国家不断交替更迭的政党,党内民主就不单单是党内的问题,而更应该放到社会主义民主这个大概念下来审视。
第三,党内民主建设的成败与否最重要的是看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或者更准确点是要看党内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成败与否。我们知道民主本身是一定历史时期一定经济发展水平的产物,不同经济社会条件、不同的区域发展水平下,农村基层党员和群众对党内民主的认识不同,对民主的诉求也不同,所以实践证明,推进党内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首先就厘清这些差异性,然后从试点开始渐进式推开,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总结边推进,避免片面追求民主的“轰动效应”和“一刀切”。同时,党内农村基层民主应建立起一套与基层人民民主有效对接和良性发展的互动体系,带动和促进基层人民民主,这样才能防止党内基层民主滞后于社会基层民主,出现类似于“全体村民选村委会主任,少数党员选党支部书记”的现象,或者单纯由农村党组织甚至党组织领导人个人主导农村基层民主,而广大农村党员群体则被动参与。
第四,需要加强对公民民主意识的培养,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关于这点不是能一蹴而就的,要提高全民民主意识是需要两代、三代人的接替才有可能实现。在过去,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主要任务是为农民扫盲,而同时作为当地先进分子的农村基层党员,本身其实在文化素养上也仅仅处于初级阶段,加上年龄见识等方面的问题,所以农村整体的文化素养并不高,在那时,别说加强基层公民民主意识的培养,就算能把民主是什么解释清楚都是件困难的事,更不要说党员和群众的对接和互动了;现在随着全国大学生比例的上升,大学生村官的兴起,以及改革开放后二代、三代出外打工的农民群体的增加,无论眼界、见识以及文化知识等都已经远远突破他们的父辈、祖辈们,所以,加强农村公民民主意识的培养可以不再成为一句空话,无论是大学生村官还是基层农村青年,都已具备了一定的授与受地基础和交流互动的基础,剩下的就是付诸实践。
……
其实有关于如何有效进行党内民主建设是一个很大的课题,远不是上述四点就能囊括的,所以我所能思考的层面还是相当浅层次的,需要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逐步进行扩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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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章: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新华网特别专题栏,2007年10月24日。
【2】许耀桐:《党内民主是执政党的生命线——对苏共亡党教训的思考》,《社会科学报》2004年2月5日第1版。
【3】李源潮:《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党的团结统一》,理论网探索与争鸣专栏,2007年11月。
【4】骆梅:《基层民主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人民网理论频道,200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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