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年年初,笔者对中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CSR)的话题逐渐成为舆论热点还甚感欣慰,觉得我们即将迎来对CSR问题开展扎实建设和系统研究的良好机遇期。可是到2008年即将过去的时候,我却不得不以“满目疮痍”四字来形容中国企业在CSR问题上的现状。如果说汶川地震为部分企业炫耀他们对承担社会责任问题的认识有多么肤浅搭建了舞台,则毒奶粉事件更直接揭开了少数企业已经道德沦丧到突破底线的画皮。
根据笔者的理解,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大致可分以下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企业改善经营活动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CSR活动主题与企业的核心业务关系比较密切,活动意图以分担公共义务,同时直接或间接促进企业经营绩效为主。相关利益者主要为企业股东、企业产品的直接消费者;
第二层次: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CSR活动主题与企业的核心业务没有明显联系,活动意图主要为博取社会好感,加强企业品牌形象建设。相关利益者增加了社会弱势群体和企业潜在消费者;
第三层次:企业通过改进生产过程、加强管理,提高了员工满意度、减少了企业经营对社会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相关利益者增加了企业员工和环境;
第四层次:企业通过业务和战略创新,将经济、社会、环境利益协调起来,其产品既能带来更多利润,又可以推动社会进步。追求利润和承担社会责任的目标已经实现战略融合。相关利益者扩大到几乎全社会。
无疑,相当一部分中国企业,包括很多在中国大陆运营的外资企业,在CSR活动方面目前主要在第一、第二层次里徘徊。当然,满口仁义道德、满腹见利忘义的案例也为数不少。
笔者认为,CSR活动与企业对利润的追求似对立而实统一,不理解这层含义,是部分企业在行业景气阶段经营层次难以提高,在行业不景气阶段经营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
汽车作为与生俱来就消耗能源、污染环境、侵占空间、威胁安全的大众消费品,排量越大、速度越快、功能越丰富,其对节能、环保、安全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就背离越多,因此,汽车生产企业仿佛身背“原罪”。而如果说修习少林寺中的种种杀人武功所积累的戾气需要慈悲佛法予以化解(金庸:《天龙八部》),则汽车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赢之道也正在CSR活动之中。
笔者一直不能理解的是,汽车企业为何宁愿把大量的钱财用于华而不实、大而无当的广告和新车投放仪式,却不愿通过CSR活动的涓涓细流将品牌形象更自然但也更深入地铭刻在潜在消费者心头。唯一可以对此加以解释的理由大概只有营销管理者的愚蠢和懒惰吧?
一懒期年,而衰退至。
可以断言的是,即使在经济衰退中,具有良好CSR基础的企业所受到的冲击也将低于平均水平。所以,呼唤救市不如自求多福。
据笔者浅见:迄今为止在全球范围内和世界历史中,最为成功的CSR工程导致的是中国共产党于1949年夺取国家政权。
共产党所凭借的,无非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为老百姓砍柴跳水打扫场院。总结一下,则“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也。如果要追究这些理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思想根源,不妨引用老子所言:“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老子·任信第七十八》)
在刀光剑影的外部竞争和的纷繁复杂的内部管理中心力交瘁的经理人们,可以好好地思考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