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劳动力就业。继续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统筹城乡就业,完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更加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力争公益性就业岗位每年有所增加。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失地农民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信息服务。“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4.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深化户籍、劳动就业制度改革,整顿、规范和发展就业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劳动保护,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维护劳资双方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低保标准要不断提高,逐步形成正常的增长机制。加快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重点保障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保证基金保值增值。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普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加快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到1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到6万人。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发展老龄、慈善和残疾人事业。
强化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努力做到权责一致、高效服务、管理有序,有效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整合社会公共服务资源,逐步解决大中型企业办社会的问题。通过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城乡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逐步形成惠及全体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公共财政支出继续向农村、基层、困难群体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继续推进政企、政资、政事以及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推进电子政务,着力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诚信政府。
加强社会应急管理。按照中央和省委加强应急管理的要求,坚持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完善覆盖全市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警预报信息平台、防控设施和专业化应急队伍。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救能力,实现社会预警、全面动员、快捷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加强基层服务与管理。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委员会,真正做到村(居)民自治委员会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着力创新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有效途径,切实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支持村(居)民自治,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形成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协助政府搞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的和睦相处。
增强社会中介组织的服务职能。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积极发展和规范律师、会计、公证、资产评估等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非企业单位,参与社会服务。引导和支持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加强和改进信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集中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加强对涉法涉诉案件的督办和指导,在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做到有错必纠、违法必究。建立信访信息系统,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及时研究,尽快解决,决不拖延搪塞;对某些不合理的要求和暂时没有条件满足的要求,要认真给予说明和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持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不断完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掌握社会动向,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和问题的产生,把各类矛盾化解到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按照政策办事,认真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以及涉法涉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种群体性事件。
积极创建“平安白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加强对犯罪易发和高危人群的教育和管理,从源头上减少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着力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改进司法工作,特别要加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以采矿、交通、建筑等行业为重点的安全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进一步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重视扩大基层民主,切实保障基层民主权利。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侨务政策和对台政策,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视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行重大事项社会听证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大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资源开发和节约利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办事须公开、违法受追究。
继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宣传宪法和各类法律条文,尤其要注重新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市人民学法、守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表达各种诉求,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司法队伍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着力提高他们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