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回答十二个问题——党缺乏理论创新的能力?


 

 

 

 

请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回答十二个问题

 

——党缺乏理论创新的能力?

 

 

/崔长林

 

日前,笔者连续发表了两篇文章,一篇为《党的理论工作者应能回答以下问题》,一篇是《请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再解答下述问题》。本文,又是一秭妹篇,说明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党的理论工作者、马克思主义者来回答。或许有人会问,你怎么有这么多的问题?难道你对共产党的理论工作者回答问题的能力有所怀疑?是的,因为到目前为止,笔者只见,有一种又一种理论的产生,而就是不见有能让咱们老百姓能看得懂、道得出、理解得了的和能够让人们基本上都能接受的理论文章。

 

凭什么说共产主义实行公有制?

 

在“前马克思主义”经典政治经济学中,说在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实行的是公有制。于是乎,几乎所有的进入的和曾经进入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悉数都搞起了公有制。然而,在实行了若干年以后,前东欧和前苏联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被迅速瓦解,而包括中国、越南在内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似乎在不经意之中,将一些公有财产转化为股份制,有的,干脆用很低的价格出卖给私人。

请问,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吗?如果是为什么要对上述“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进行“改造”?不仅如此,这不是要把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公有财产,再转化成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或许又有人说了,股份制就等于集体所有制,本来就是或者说仍然属于社会主义性质。于是,又解释不清楚了,如果说股份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一种,解放初期为何要对它们进行社会主义“公有化”改造?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在我们国家的宪法中,竟然还有保护私有财产的条款(解放初期就有,也不是说就不该有,就不应该保护),而且在我们党的一些文件中,现在又有了大力“鼓励”和“提倡”私有经济的内容。而这些条款、内容,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走得越来越远了。换言之,为了实现共产主义,我们努力将私有制转化为公有制还来不及呢,现在为何又搞起了“公有财产私有化”?如是,请问我的马克思主义者,解放初期搞的“社会主义公有化改造运动”是否错了?

既然是错了,那为什么不给他们、它们平反,或将“公私合营”后的“同仁堂”、“东来顺”等企业再交由他们的后人来管理?在上述的企业里,至少还应当保留他们的“干股”啊!尤其是当像“王麻子”刀剪破产的时候,我们的国家为什么就不能把这个知名品牌,还给他们的后人呢?而这一切的一切,作为当代马克思主义者,似乎都应该做出符合逻辑的解释,也就更不要说引进外资的问题!

 

就凭私有化能实现共产主义吗?

 

假如缺少了而就不要说没有了公有财产,在一个国家而就不要说在世界范围内,还有实现共产主义的可能吗?什么叫共产主义?生产资料由私人或不同的私人所掌握、所支配能叫共产主义?如果公有制这个可以使共产主义立命的物质基础都不存在了,还能实现共产主义吗?也就更不要说离“共产”越走越远的问题!大家应该晓得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私有制怎能决定共产主义制度?

否,回答一定是否定的。反之,当然也就说明,只有“公有制”这个经济基础,才能决定共产主义这个上层建筑,而在私有制的这个基础上,是无论如何也实现不了共产主义的。换言之,如果能够实现共产主义,我们不是要将公有财产私有化,而应该是将私有财产公有化。再换言之,公有财产私有化与共产主义是矛盾的、对立的。至少,目前的这种经济模式,似乎在搞非共产主义经济。

或许有人会说了:谁也没有说我们现在搞的是共产主义经济,而明明是在搞社会主义经济!如此是否就可以说社会主义就应该搞私有经济?大家知道,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它们实行的都是私有制。难道好不容易进入了社会主义,还要实行私有制?难道私有制是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要实行的所有制形式?或许又有人会说了,社会主义社会是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

于是,笔者又要问了,在资本主义国家,就没有公有制形式了吗?而从花重要的钱都需要得到议会批准的这个角度上看,谁又能说他们“批准”的不是公有开支?再问,“美联储”为什么有“生息”和“降息”的权力?又问,是德国人没有公有财产还是日本人没有公有财产?他们所拥有的财产的使用权如部队及其各种昂贵的武器,是私人的吗?即便就是私人的,难道他们不向国家纳税吗?

 

欧洲和中国谁更有社会主义性?

 

笔者以为,关于社会制度的问题,不在于自己怎么说,而在于人们怎么做;也就是说,不在于自己说自己是不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在于这些自称为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究竟、到底、是否具有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比如,我们一直都在说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的经济社会制度,而实际上,尤其是经过比较之后,笔者并未发现今日社会主义国家比欧洲更社会主义。

咱们先从经济制度上看。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国家也实行市场经济,无非是在“市场经济”的前面,加上了一个“社会主义”的词汇。而现在的问题是,中国目前所搞的这种市场经济并不被欧洲、美国等也认为是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承认。换言之,他们并不认为中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而实行的是“非市场经济”。于是,不明白了,被他们承认的还是社会主义的吗?

不是说人家搞的不是社会主义而是资本主义吗?一个本来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为什么要争取让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承认?这不是要自己否定自己的社会主义性质吗?反之,是否也可以说明,中国所搞的已经不再是社会主义的制度?当然,如果从人民的社会福利、医疗、教育费支出和待遇上看,似乎咱们中国还不如美国,尤其是欧洲、北欧。这些难道不需要给出合理的解释?

然而,更需要解释的是:一个崇尚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里面,工会的代表、农会的代表数量并不多,而主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至于说至今还没有找到工作的人,他们又有几个能进入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成为代表了呢?而从另一个方面看,最为古老的资本主义帝国即英国,已有许多年其总统是由工人阶级政党的领袖担任。

 

实现共产主义究竟需要多少年?

 

拿出这个题目有点担心,但想到胡主席在《十七大报告》上赋予人民“表达民意”的权力,上述之“担心”便迅速被化解。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分子,提出一点与国家主席不同的观点有啥担心的?就更不要说我是提问题,目的是在解决问题。大家知道,在胡主席的《十七大报告》中说道:“……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则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

在讨论上述问题之前,有讨论一下“一代人”究竟应该是多少年的必要。一代人,可用自然年龄来量化,一般指人口的平均年龄,比方说这一代人新一代人等;但用人口繁育周期来量化,指相邻两代人的年龄差,即本人与父辈年龄的差距。我理解,上述指代差年龄。在男大女小的婚姻婚育国度,实际是父亲与儿女的年龄差距。因此,目前我国的一代人约在25-30岁之间。

好啦,现在按25年为“一代人”来计算,那么,“十几代人”,至少需要用300年左右的时间来量化。至于说“几十代”,现在咱们就按20代人来计算,至少需要在500年以上的时间来计量。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就是要实现人类社会的理想社会,至少也得用500年,从时间上看,遥遥无期也。

或许有人会说,即便用500年的时间,胡主席也没有说共产主义实现不了啊!是的,笔者也承认这一点。但是,有一个问题那就需要当代马克思主义者们来回答了,那就是,在一般情况下,后一种社会制度要比前一种社会制度用的时间少,一般是呈几何数递减。比如,原始社会用了数十万年,奴隶社会只用了上万年;比如奴隶社会用了上万年,而最长的封建社会,中国只用了2千多年。

那么,作为一种比封建社会要先进得多的资本主义社会,其在地球上的时间不会比封建社会更长吧?如果比封建社会要短一些的话,按照上述的“递减规律”,不应该超过2千年的1/4,也就是5百年!可是,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即便不是从15世纪而是从1617世纪算起,即从欧洲一些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算起,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业已存在了4百年。难道还需要更长的时间吗?

 

 

 

请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再解答下述问题

 

——党缺乏解释现象的能力?

 

 

我的那篇《党的理论工作者应能回答以下问题》发表后,作为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王思彤先生撰写了《邓小平理论为什么能够救中国——试答崔长林先生的质疑》一文。我全文阅读了王先生的文章,觉得它是从《十七大报告》等文献中摘录出来的,可以说仍然有强迫人们接受的嫌疑。这些文字,老百姓们听惯了,听多了,也可以说听腻了,但是,如果要问究竟有多少人能够理解和接受的,笔者真不敢恭维。这也正是,我为什么要写那篇文章的一个原因,因为自说自话缺乏说服力。

 

社会主义究竟是何种社会形态?

 

其实,我的那篇文章的前两个题目,只是一个“引子”,最需要回答的,无疑是后两个问题。但是,要想回答清楚后两个问题,又需要对前两个问题有一个比较科学的解释。换言之,如果前两个问题回答得不够科学,那也就解释不清楚、明白后两个问题。而在解释前两个问题的时候,还必须能够解释清楚诸如“社会主义究竟是何种社会形态”,真的像人们说的,是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形式?

换言之,如果说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形式的话,那么,就是说,在人类由原始社会走向共产主义的旅途中,压根就不该有社会主义。关于这一点,“前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是这么认为的,即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五种社会形态中,确实不包括社会主义。换言之,如果证明不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合法性,就有被人们称为“乌托邦”的依据。

大家知道,根据马克思的理论,人类社会由资本主义转变为共产主义,是需要通过暴力的手段来完成,我有资本主义统治、剥削培养了它的“掘墓人”的话为证。而现实情况是,前东欧和前苏联最终并没有把资本主义给埋葬,却让资本主义者们又把这些“掘墓人”给埋葬了——东欧发生了“剧变”,前苏联在一夜之间便被人家给“解体”。这也说明,用武力实现共产主义,似乎已不可能。

不但不可能,包括中国、越南在内的、现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早已与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建立起了外交关系。而且,在一些国际问题上,还经常会有“共同点”。这符合“前马克思主义”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矛盾”的、“对立的”的观点吗?显然已存在很大的差距。而更大的差距还在于,前不久,党中央、国务院又提出“和谐世界”。上述不需要解释?

 

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的东西吗?

 

这里想说的是,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下都会存在贫富差异,因为“绝对平均”的分配制度压根就不可能存在,而贫富差异正是不能绝对平均的或者干脆就说是不合理的分配制度造成的。既然如此,笔者为何还要讨论“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的东西吗?”这个问题?因为据笔者掌握的资料,严重的两极现象正在中国、越南等社会主义国家迅速地形成,其速度,比资本主义国家来得更猛烈些!

大家知道,发生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两极分化用了大约200年的时间,而在我们中国,还没有用了30年的时间。请问,如今,在世界“最富有的人”的《排行榜》上,又有多少中国存在?关于这一点,胡润先生可以说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而笔者要说的是,胡先生的《排行榜》并不真实,因为有许多富人,正在极力地掩盖自己的财富。尤其是那些通过非法渠道变富的,可以说落下了许多。

前不久,有位在国有企业任职的“老总”曾经这样说,他的工资还有“上升空间”。那么,他的工资是多少?2000万也。2000万的工资还有“上升空间”?他知道美国总统的年薪是多少吗?也不过100多万美圆。按110的比例计算,也不过1000万。笔者真的不知道,究竟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瓜分社会主义公有财富的权力!难道是中国共产党?难道是我们社会主义祖国和我们的人民?

正由于如此,笔者才在前不久撰文说——《分配制将决定中国改革开放的成败》。也正是由于如此,笔者才与崔文华教授争论起,所有制和分配制哪个才是“科学发展观”和“改革开放事业”的“根本问题”。请问那个连脸都不要了的国有企业老总,即便你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那你就有脸说2000万的年薪“还有空间”?我看,他的说法连资本主义都够不上,而是封建地主阶级的语言!

 

 

没有私有资本的人就不存在剥削?

 

现在有一种见怪不怪的现象,那就是,一个大学生为了得到一份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工作,除了要参加名目繁多的“考试”之外,向拥有这些生杀大权的人们行贿,似乎不可或缺。据说,为了得到一个“煤检员”的工作,他需要向人行贿20万元以上。当然,要想得到某县级、科级公务员的工作,向人行贿的数量更巨。可以肯定,行贿者不是傻子,得的如果比贿的少,赔本的买卖不会做。

现在先不讨论行贿问题,因为行贿受贿时有发生,而且见怪不怪。而我要说的是,在包括那个在国有企业当“老总”的人在内,在我们的公务员薪金中,是否存在着“前马克思主义”深恶痛绝的剥削成分?如果说有,可他们却没有依靠自己的“私有资本”而是靠公有财产;如果说没有,他们一个人的工资却相当于2000个人的工资。或许有人说,他们也是劳动者,因为参加了脑力劳动。

难道私有企业的资本家就不参加“脑力劳动”了吗?为什么要把私有企业的厂长经济当作资本家或剥削阶级?难道仅仅是由于他们拥有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生产资料”?该解释合理、客观吗?这样,笔者又把话题重新回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由于“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所以,资本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那么,在国有企业当“老总”的厂长经济们,在政府部门当公务员的领导人、管理者们的工资中,是否也存在由我们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成分?如果有,属于不属于剥削?如果说没有,那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跑到哪去啦?或者有人说用于公用事业了,用于国防建设了。真的是那样的吗?上述之问题,难道就不需要,有说服力的解释?

 

“按劳”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吗?

 

过去人们常讲,“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国家或社会主义制度的分配制度。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它简直就是在胡说八道,连一点客观依据都拿不出来。而现在的事实是,越是不干活的人,其收入就越多,越是白明昼夜干活的人,挣的钱越少,除非是在一个单位、同一个工种,干的是同一项工作,并且实行的必须是“计件工资”。否则,所谓“按劳分配”连鬼都不信。

大家知道,在资本主义国家和在私营企业里,还有一个“资本拥有量”的客观依据!而在我们的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里呢?依据的除了权力、地位还有什么?否则,行贿受贿的行为为什么会屡屡发生?不都是由于他们拥有某种资源的分配权、财产和财富的使用权?虽然腐败现象在世界各国都有,并非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专利。但是,作为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应该有过之而无不及。

否则,美国人为什么会拿中国的医院接受美国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好处说事?难道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吗?而笔者要说的是,我们的医院接受的好处,是由于他们参加了“脑力劳动”?难道美国的医疗器械制造商进入到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体系?而再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在我们国家,有几个富人的富有,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达到的?如此,一台挖掘机的“劳动能力”,比一个人能力不强?

更为严重的问题还在于,成千上万的、热爱劳动的失业人员又找不到参加劳动的机会,而作为“按劳分配”理论的提出者们,难道就不需要对上述违反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现象做出必要、合理的解释?如果“按劳”非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的分配制度,那么,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的分配制度究竟到底是什么?应该是什么?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分配制度的社会制度?但肯定绝不会是权力也!

 

 

 

 

 

 

 

 

 

党的理论工作者应能回答以下问题

 

——党缺乏与民交心的能力?

 

 

/崔长林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人民的政党。何谓“人民的政党”,我的理解,就是能够代表和体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党。当然,还应该有其他方面的体现,但最根本的,无疑是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条。诚然,这是由我们党的党性和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的,否则它就不叫共产党而要改换门庭和名称了。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我们的党,就一定能够时时、处处都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为共产党非生活在真空里。怎么办?至少需要及时地与民交心。

 

邓小平理论为什么能救中国?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把蒋介石集团赶到台湾去,除了有国际形势的变化以外,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能够把蒋介石失去了的民心再要回来。关于这一点,可以说是毫无疑问的。而在解放初期,人民群众之所以会有那么大的、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热情,也是由于民心,在共产党这一边。

之后发生的一系列的政治事件,虽然其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有许多做法,却不能说不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搞的那场“人民斗人民”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不但没有让咱们的人民富裕起来,而且还使他们变得相对地贫穷了许多。也正是由于如此,才被一些人和国家利用,发生了“六·四”事件。如果不是及时,恐怕中国就是第二个苏联。后果不堪设想,原因也很是值得反思。

共产党不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吗?为什么“发展”了30年,就是赶不是一些没有实行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显然,在上述之进程中,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存在认识上的错误的,否则人们就解释不了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的“剧变”和前苏联的“解体”。要不是由于中国在出了个毛泽东之后又出了个邓小平,产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能救中国吗?

当然,不仅社会主义救不了中国,恐怕中国也救不了社会主义。以上说明,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如果不能够让它的人民过上哪怕是相对意义上的好日子,都不得民心。以上当然更说明,能够让中国人民普遍富裕起来的邓小平理论是得民心的。可是,如果有人要问,邓小平理论为什么是正确的,为什么能够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可以说,我们的党至今没有向人民讲透彻。

 

为什么说中国挽救了社会主义?

 

可以肯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共产党是没有拿出一套令我们的人民满意的答案来。表现在没有回答了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一个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在经济发展上面赶不上一些存在“根本矛盾”的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在南北朝鲜、东西德国比较之后;第二、改革开放政策颁布之后,包括中国、越南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为什么就能一下子追赶了上来?

显然,在上述这种变化的背后,一定存在着一个客观的、深层次的原因或者说原理。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一些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们,并没能给我们的人民一个具有说服力的诠释,虽然事实上早已经就证明了这一点。如此,当然也就自然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的理论工作者和他们的理论也已经落在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后面,可以说已经到了应该反思一下的时候。

或许有人会说,并不是我们理论工作者落在了时代的后面,而是上面早已经给我们的理论工作者们“定”了“调”。比如“三个代表”的提出,比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比如“和谐社会”和“和谐世界”的提出,比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提出等等。笔者以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这是因为,上述观点的提出并没有限制人们对上述两个问题的解释,也就更不要说,两者并不矛盾也。

正是由于存在着上述两个没有很好地加以解答的问题,所以才造成了,一些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理论不断被渗透进来的事实,而我们一些“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盲童”,也就在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理论的熏陶下,逐渐地成长了起来。于是,一些所谓“民主政治”之思想,在我们的报刊和新闻媒体上,便有了一席之地。相反,我们党的一些理论工作者,也开始装垄作哑了起来。

 

还能说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吗?

 

当改革开放的大旗被高高地举起来的时候,尤其是当邓小平先生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的时候,当深圳、上海两个股票、证券交易所和随后的期货市场开始营业的时候,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便自然而然地摆在了我们党的理论工作者的面前,那就是,能否说中国搞的这一套,还是社会主义的东西?大家知道,股票、证券、期货等玩意儿,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深恶痛绝的东西!

突然之间,它们又怎么都变成社会主义的东西了呢?再比如,当我们引进了一定数量的外资以后,就需要保证这些外资运行的安全,有时还需要给这些外资一定的优惠条件(尤其在改革开放初期)。如果保证了外资的安全,中资、国有资产还能安全的了吗?最不能让人理解的是,一些本来属于国有的合成洗涤剂厂,当它们与日本的那个“保洁公司”搞了所谓合作或联营后,很快便破了产。

还有,就是一些国有企业,在人民不怎么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多大的动静便实行了股份制、私有化。上述之一切,显然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共产主义是格格不入的。更有甚者,就是通过医疗、教育、住房改革之后,我们的老百姓却住不起房、上不起学和看不起病了。相反,一些在国家机关、政府上班的公务员们,却不存在上述之“三不起”问题。而公务员,是从西方引进来的。

以上种种事实证明,发生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些事情,离马克思主义曾经倡导、追求的,似乎越来越远。而在山西,竟然还发生了有奴隶社会性质的“黑砖窑”事件。请问,所发生的一切之一切,难道就不需要我们党的理论工作者们,给我们的人民,一个相对满意的解释吗?而事实上,就连我们公开发行的报刊和杂志,除了披露一些“处理”的消息外,似乎、好象并没从深出,讲一讲。

 

社会主义在中国已经失败了吗?

 

社会主义在中国已经失败了吗?否,回答显然是否定的。可是,令人遗憾的是,中国这个挽救了社会主义的国家,竟然没能把发生的上述现象给解释清楚的人。这显然是一种对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不够负责任的态度。为此,为了能够把上述现象都解释清楚,笔者在前不久,为我们的国家和政府、人民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法〉建议说明稿》,发明了《腐败疫苗》。可是,没人理睬。

难道是笔者自作多情?作为一位接受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教育多年的民主人士,爱国、爱党、爱民,忧国、忧党、忧民难道也有错?难道只有“填鸭式”的宣传才是爱国、爱党、爱民?才是忧国、忧党、忧民的行为?诚然,在这种状态下,笔者已开始有点“整不明白”。但是,这并不等于说笔者已经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失去信心,因为马克思认定的共产主义方向,没错儿。

大家应该承认,自打中国走上可改革开放的道路上以后,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确实是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辉煌业绩,就连美国的布若金斯基先生、这位曾经“反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家都改了口,说起赞扬中国改革开放取得成就的话。难道,我们自己却没话说了不成?为什么一位立场鲜明,宣讲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与学说的人的理论、方法,竟然没有人采信?

请问,能够为腐败现象的发生提前注入《腐败疫苗》有什么不好?能够为金融危机的发生提前注入《危机疫苗》什么不好?能够为国有企业提前注入《亏损疫苗》又有什么不好?难道社会主义中国只有希望而压根就没有一点忧患存在了吗?记得,笔者在小的时候,曾经举着小拳头宣誓“为共产主义时刻准备着!”。可是,当我们已成人,已成为中年人、老年人的时候,就不再是“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