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发展小城镇之四:彭真怀谈科学发展观


    在“十一五”规划的政策取向上,我注意到党中央已经把“城市化”改为“城镇化”,一字之差就给各地预留了较为主动的小城镇发展决策权。我之所以要把优先发展小城镇放在科学发展观的大框架里研究,是因为城乡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协调的因素,顾此失彼的现象还十分突出。一些地方对建设新农村停留在较低水平的认识层面,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这就需要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小城镇建设中的问题。

    在建设新农村这个大背景下,我国小城镇发展的总体思路应当是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先抓点,后推线,再扩面。总的原则是32个字:突出重点,示范引路;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政府支持,农民为主;创新机制,形成合力。优先发展小城镇不是为了做给人看的,而是要实现壮大小城镇人口规模,提升带动周边农村发展能力的目标,以便更好地发挥统筹城乡发展的功能,使真正可以加快发展的小城镇迅速成长。

    以科学发展观来看待优先发展小城镇,我建议应达到的目标是,到2020年,解决80%左右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85%以上的行政村和95%以上的建制镇道路达到国标规定的通达、硬化水平;60%以上的行政村面源污染、工业污染治理程度基本达到国家标准;6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信息化、网络化;80%的行政村和95%以上的建制镇实现太阳光电能源、风能、沼气等多种形式的生活能源基本自给;60%以上的行政村住宅和80%以上的建制镇有上下水设施,需要进行污水处理的应达到国家三级排放标准。在具体实施步骤上,建议重点抓1%的小城镇(约200个建制镇)进行试点,适时推广试点典型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