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动不动就有人站出来说他是反对党(或准备筹建反对党)。也是,据知情人透露,监狱里,最牛的犯人就是政治犯了,可以傲视抢劫犯、强奸犯、贪污犯一干人呢。
殊不知,反对党早先却灰头土脸的,尤其在现代政党政治的发源地英国,它纯粹一个没爹没妈的“混混儿”。那些个反对党领导人物自私自利,大耍阴谋,破坏传统制度违背宪政精神——英国国王乔治二世怒骂他们为“流氓”、“无赖”、“雅各宾分子”以及“祖国的敌人”。即便在书面表达上,反对党也能深深感受到来自世人的厌恶:至十八世纪二十年代,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享受不到词首大写的“Opposition”(反对党) ——词首一小写,这词儿只代表反政府活动了。到拿破仑战争期间,由于反对派接受法国贿赂,更被认为是无耻到家的“里通外国者”……
为改变自己的不良形象,一代又一代的反对党人士付出了不懈努力。十八世纪初,就有人撰文反对党监督政府的积极作用:“这个政党鼓励人们不要驯服地屈从于任何偏见,它维护那应当出现在议会辩论中的生气和自由,它努力制止那些执政者愚蠢的随心所欲的臆想”;1747年,汉姆伯顿律师在《罗马英国宪法比较》中客观评价了反对党的政治作用:“无论反对党成就如何,民众都从‘反对政府活动’中获益非浅,因为它使大臣恪守其职,并时常制止他们实行冒进政策……”可惜,这些言论当时曲高和寡,不占主流。
反对党后来混得还像个人样,还得谢谢那个叫艾德蒙·伯克的理论家,他在《对于不满现状之原因的感想》一文中系统论证了政党政治的必要性,顺带解决了反对党的正当性问题。伯克指出,一个政党的议员履行职责时,即反对错误的议案,也反对该议案的制定者,并希图击败他们,取而代之。政党把追求公职看作第一需要,不是为了谋求薪俸,而是要占据“强大的政府堡垒”,去实现他们的有利计划。至此,反对党的正当性渐渐深入英国社会。
不过,反对党为自己的合法性也没少动心机。在1826年春的一次议会会议上,反对党议员约翰·霍布豪斯模仿“国王陛下的大臣”这一政治习惯用语,创造性地提出“国王陛下的反对党”,他的理由是“不能再发明一个更好的词语来称呼我们了,因为我们实际上是国王政府的一部分,过去一些时候的活动表明,虽然对面的先生(指执政党议员)担任官职,我们也还掌握权力……”后来有学者认为这一术语“体现了十九世纪对政治艺术的最大贡献——就是一个在野的党,被人承认着对国家的制度有完全的忠诚,并随时准备着上台执政,而不至于震撼国家的政治传统”。
因为高举起服务国家的大旗,反对党从此变得光鲜夺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