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谁是夺命凶手


 
究竟谁是夺命凶手
文 / 费建法   2006-6-2 发表
 
 
究竟谁是夺命凶手 
 
 
太原新闻网   2005-07-28 10:27  山西商报 
  
 
白发人送黑发人,伤心泪流 
    妻子莫名怀疑丈夫的忠诚,在她臆想的丈夫与婶子的“眉来眼去”中,难以压抑的怒火,使她举起一把西瓜刀,刺向了丈夫的胸部……然而,被送 
到医院的丈夫,却在9个小时后,因失血性休克死在了医院的病床上,次日,妻子也因故意伤害罪失去了自由……于是,死了儿子又丢了儿媳的老公公四处奔走相告,要向有关部门讨一个说法:    
    清徐县桃花营村农民赵四虎,一个60岁的残疾老人和他年仅3岁的孙女相依为命。2005年7月25日,在那个没有院墙的家里,他奔走了一年之后,还没为儿子讨回个公道,就在奔走的空隙里,和着思念儿子的泪水,给孙女洗着那已经破旧的脏衣服……

    也就在2004年7月25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改变了赵四虎一家的命运:就在那一天,他不仅痛失了爱子,儿媳妇也很快锒铛入狱。那这场突如其来的悲剧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妒火烧心 尖刀刺向丈夫

    2004年7月25日下午5时许,赵四虎的儿子赵红义和儿媳白玉敏,与他六叔的孩子、他六婶一起坐着三轮车,由他六叔开着从地里摘西瓜回来。当车子刚进村口的时候,令人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白玉敏突然夺过赵红义手拿着的一把西瓜刀,向坐在她身边的丈夫胸前捅了一刀。

    他六叔听见他老婆叫:“站住,站住,红义被捅了!”就停车扭头一看,只见白玉敏手里拿着刀子,赵红义捂着肚子,胸前红红的,血流了出来。

    这突如其来的场面,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妻子挥刀刺向丈夫呢?

    据事后,白玉敏说是因为她丈夫和她六婶“眉来眼去”。

    赵四虎则告诉记者,说他婶子和红义眉来眼去的,是根本没有的事情。俺小子(红义)小的时候,他婶子就抚养上了,他婶子对他就和他亲妈一样亲哩,咋会有那些见不得人的事?

    白玉敏刀捅丈夫的理由一说出来就让左邻右舍和赵家人哭笑不得。赵红义是赵四虎唯一的孩子,出生的时候赵四虎刚28岁,而赵红义6个月的时候,赵四虎的妻子就丢下儿子离婚走了。

    由于赵四虎在24岁给村里盖学校的时候,腿部受了伤,成了二级残废,他一个人带一个6个月大的孩子非常困难,赵红义就由叔叔、婶婶们来照顾。在赵红义3岁的时候,六婶嫁了过来,因为六叔、六婶和他家住在一个大院子里,就近的便利,使照顾赵红义的重任就落在他六婶的身上。

    六婶待红义和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赵红义也从六婶身上找回了母爱。在赵红义25岁的时候,经人介绍与白玉敏结了婚。没想到赵红义与他婶婶的亲情却遭到了白玉敏的妒忌。因此,自从脾气不好而且猜疑心强的白玉敏进了赵家的门,赵家院里的吵闹就成了家常便饭。而猜疑的不断升级,终于引发了捅人事件。

    医生作证 妻子被判无期

    赵红义被捅伤以后,下午5时20分,赵家人就在村民的帮助下,立即把赵红义送到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令人遗憾的是,次日凌晨2时40分,赵红义因失血性休克死亡了。

    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在询问证人和对现场勘查后,于第二天将白玉敏刑事拘留。

    2004年12月13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以白玉敏犯故意伤害罪提起了公诉。

    今年1月10日、27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对该故意伤害案及其附带民事诉讼并案审理。

    所有当事人对伤害案件均未提出异议,但赵家人却认为,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对赵红义的死亡后果存在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赵红义被送往医院时,已处于休克状态,没证据证明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存在过错。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9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白玉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赵四虎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生活费等经济损失共计56352.5元。

    当时,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的陈传荣、孟年喜等四位大夫还做了证人证言,他们证实:在整个抢救过程中,赵红义一直处于休克状态,直到死亡。由于赵的胸腔出血量大,孟、陈等人认为不适合手术治疗,所以就没有采取手术治疗的办法。

    就这样,赵红义死了,妻子也锒铛入狱。但赵四虎和家人却认为,医院的拖延治疗,是赵红义致死的原因,并于2004年10月10日,以医院在抢救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而导致赵红义不治身亡为由,一纸诉状将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为赵红义的死亡承担民事责任。

    大量失血 医院该负啥责

    赵红义刚被送到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时,当时接诊的是陈传荣大夫。

    陈大夫说,当时病人面色苍白、大汗淋漓、呼吸困难,情况很严重。到了处置室看到有一个两公分的伤口,有气泡,是开创性伤口,就立即给他吸氧、输液、清理并缝合伤口。

    经过一番忙碌,陈大夫缝合了赵红义的外部伤口,血液不再往身体外流了,但此时的赵红义的病情并没有好转,反而似乎更严重了。

    赵四虎的侄子赵如意问陈大夫,伤了内脏没有?陈说伤了内脏,有可能伤了肺,内出血并立即插了一根引流管。很快顺着引流管,从体内流出了很多血性液体,大概有700至800毫升。见此情景,陈又立即给赵红义输血。

    经过一番输血,赵红义的呼吸困难有所好转。晚上8时30分,陈大夫将赵红义转入了住院病房,但赵红义的病情未见好转,从引流管流出的血液却越来越多。由于失血过多,赵红义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当时在场的村民詹某说:“一会就流了这么一桶。”

    在经过几度昏迷之后,7月26日凌晨2时40分,也就是他被送到医院的9个小时后,赵红义离开了人世。

    赵红义死后,赵家人拨打“110”报了警。公安机关对赵红义的尸体进行了法医鉴定,鉴定结论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根据这一鉴定结论,赵四虎将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他认为是医院耽误了,要是及时治疗的话,他儿子是不会死的。

    赵家人认为,他们把伤者送往医院就是为了抢救,可是医院并没有对伤者进行有效的救治。

    赵家的代理律师崔万玺说:明知伤者是有血气胸,失血性休克,肺破裂,胸腔内有中等量积血,而医院在没有查明内出血原因、没有对内伤进行探查和止血的情况下,就缝合了外伤口,这才造成内出血不止,失血死亡。

    从医院的病历上可以看到,医生当时给赵红义下的临床诊断为:右侧血气胸现象并伴有失血性休克,同时肺部破裂。赵家的代理律师认为:对于开放性穿透伤应立即用厚敷料封闭,送手术室清创、开胸探查,手术止血。

    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刘冬虎却说,并不是所有的出血都做手术,止血有许多办法。一般先采取保守治疗,不能来不来就开胸。

    医院说,他们给赵红义采取的是静脉药物止血和输血引流的保守抢救措施,而且这种方法在抢救过程中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但根据《胸部创伤血胸气胸》规范第4条:大量血胸或胸腔内活动性出血,经大量输血,血压仍不能稳定,胸腔穿刺或引流术后,证明出血未停的情况下应考虑开胸探查止血。

    那医院为什么没对赵红义进行开胸探查止血抢救呢?

    孟年喜大夫说,医院不具备开胸的设备,不能做手术。

    赵家人认为,如果医院不具备救治条件或不能治疗的话,医院应该及时告之病人及家属,让他们早点转院,而当时他们不止一次向医院提出转院的要求,但都被医院拒绝了。

    陈传荣承认,家人提出转院,他不同意。他说当时情况危急,血气胸,出不了院就会死去。

    孟年喜却说,多次让他转院,他不转;后来下了病危通知书,让转院,他家人说等等,不知等什么。

    一直在医院陪病的赵红义的五叔说:“他们没有说转院,我也没见到病危通知书。我问大夫病人是否需要转院,医生说,等看看情况再说,病人情况他现在也说不准。”

    但从病历上可以查到的最早转院记载是,25日晚上10时30分,也就是在赵红义被送到医院的5个小时后下的那张病危通知书,上面有赵红义妻子白玉敏同意转院的签字。

    在医院第一次下了病危通知书的4个小时后,也就是26日凌晨2时30分,医院又一次下过病危通知书,可是在2时40分,赵红义就停止了呼吸。

    法庭上双方各执己见,最后医院向法庭提出了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目前,事故鉴定还在进行中。

    儿子突然离去已经整整一年了,孤独的赵四虎守着3岁的小孙女,在煎熬中苦苦等待着。

    但赵老汉在痛苦中等来的,却是儿媳妇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对赵四虎来说,不知是喜还是忧……

    仅仅因为一个荒唐的猜测,而导致了一个家庭的破碎。而对谁是夺命凶手的问题,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将是至关重要的,按照有关规定,司法鉴定应该在6个月内完成,如果6个月以后还没有结果的话,另一方可以申请终止鉴定,法院就可以继续进行案件的审理。

    让生命去等候,但愿人们等到的不再是下一个伤口。

 
作者:商报记者 费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