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企的新企业所得税讲义(39)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破坏经济秩序和其他谋取非法利益有联系的犯罪,以及少数较轻的犯罪。罚金是一种附加刑,目的是为了对犯罪分子在刑罚上给予处罚外,在经济上亦给予制裁的一种手段。这是惩罚犯罪分子的,不能再转嫁给国家。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收归国家所有,以弥补因其犯罪造成的损失,同时断绝其犯罪活动的经济来源。没收财产,可见,这也不能由国家买单。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税务等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对行为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这同样也不能由国家买单。

  另外,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本质上都是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行政性规定所造成的损失,不属于正常的经营性支出。如果允许企业将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作为费用和损失在税前列支,等于在税收上承认其违法经营,并用国家应收的税款弥补其罚没的损失。因此,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