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国内外著名企业抗震承诺捐款未到位该如何解读


   商务部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和港澳台企业向灾区捐款捐物表(据不完全统计)”显示,截至613日,共有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谷歌中国、德州仪器、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贝塔斯曼集团、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美国礼莱公司、欧尚集团、山西海鑫集团、台湾中钢集团和卓越置业集团等11家企业,当初承诺的现金捐助尚未到位或未全部到位。这些企业共计承诺捐款1.9545亿元,截至613日共计到位1553.453万元。

    承诺捐款额与实际履行额之间差距巨大,而且其中甚至有4家企业没有任何的实际到位记录!对此我们该如何解读呢?庞亚辉以为,可以从两个方面解读:

    第一个层面,即商务部的用意层面,很明显,商务部的用意体现在一方面督促这些做过承诺的企业尽快履约,以使善款尽早的为灾民解难,通过将捐款到位情况随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的方式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适当给予一定的舆论压力,另一方面不排除名单中的一些企业(基本上都是国内外注明企业乃至跨国公司)沽名钓誉,做假承诺,利用承诺的巨额金额来赚取一时的轰动效应和广告效应,但并没有做真实捐赠的意图。那么对这类企业,商务部通过公布名单及实时捐赠的数额的方式,将这些企业晾晒在公众面前,堵住其退路,必须让其为不负责任的承诺付出代价,至少是舆论和企业形象等方面付出代价。

    第二个层面,庞亚辉以为,我们还不能轻易下结论说这些企业究竟有多少是在做虚假承诺,我们也需要换位思考,对表单中的一些企业给予更多的时间和耐心。尤其表单中的不少都是跨国公司,它们在牵涉到社会公益及社会责任体现方面的捐赠拥有一套极为严格的评估制度和繁琐的层层审批流程以及每年的捐赠款预算使用额度。尤其在额度超标的时候,更需要召集董事会乃至股东大会等进行再度的讨论和决议。所有这些都需要时间方能一步一步或者分批进行解决。而与此同时,一些跨国公司对捐赠款项的用途和监管也都有极为明确的要求,怎么使用、什么时候使用、在哪使用、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该如何监管善款的使用等都必须在极为明确的情况下,才会将款项逐步拨付到位。毕竟这些捐赠款都是投资人的钱,管理层必须给股东们一个明确的交代,而不是象国内的一些企业的总经理乃至董事长,可以在电视镜头前脑子一热就可以随时把捐款数额立即翻倍。这种行为在西方公司治理较好的公司中是不可能发生的。

    以上是为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