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高职教育起步较晚,在评价高职教育质量过程中,往往不自觉地掉进借鉴本科的人才培养数量和规格这一因素来进行评价的旋涡,忽视了高职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加职业技能教育的特点,因此社会监控没有得到重视。5
1、社会监控主体缺位。建国以来,我国对高等教育进行质量控制的是政府,他们既是高等学校的兴办者,又是高等学校的管理者,还是高等学校的评价者。在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大众化的情况下,面对近2000所高校的质量监控全部由政府来完成,其结果必然是周期长,时效性差,质量不能保障。尤其是对于高职教育而言,政府的这种行政功能更加无法起到良性的推动作用,政府的功能应该只是体现在办学是否规范、合理、合法等方面,而对于社会对高职学校与学生的要求是难以把握的,虽然可以通过宏观调控来影响高职教育的方向和发展,但社会监控是最直接和最相关联的——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社会监控途径缺失。高职教育传统的模式主要偏重于课堂教学,而对其他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则较少监控;对理论教学的监控较重视,而对实践性教学环节较少监控或监控不力。评估过程中没有注重吸收社会行业(企业、部门)人员的参与,没有建立起一套符合高职教育特点的质量评估体系。对学校教学秩序监控严格,而对教学内容的研究、教学与社会的紧密联系不予重视;对教师的教学理论素质较重视,而对教师的实践能力素质较放松,“双师型”教师明显短缺;对学生的理论知识的考核较重视,而对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缺乏有效的办法。于是,缺少一条课内课外相互联系、教师学生相互联动、理论实际相互结合的有机监控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