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堂之上的“为民做主”招牌


    其一是说它公然认为权力应凌驾于民众之上,将关系错位、本末颠倒,在体恤关怀的“父母官”、“青天老爷”及“君恩皇德”的美名底下,掩盖的是十足的主奴实质;其二是说“为民做主”体现的仅是自身启动而非客观法治,带有浓厚主观色彩的口号必然在专制权力持有者的随意性下变得飘忽不定或徒具虚名;其三,我们假定这个权力真正发自内心地要“为民做主”,逻辑推演的结果仍然很不乐观。人在社会中,是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从精神上来说,幸福与欢乐、痛苦与哀伤的真正承担者是个人,事情与谁有关,便会感受于谁,局外人所表示的同乐同恨或是同情,说到底意义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