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健力宝张海终审判囚十年说起


 “张海事件”不得不说是中国企业整合并购失败的一个经典案例,更是中国式企业潜规则的一个缩影。

     “资本玩家”的游戏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而无法改变的是“健力宝”的灰飞烟灭,国产品牌这样被无情的嘲弄,不知道是谁的错?

  在二审开庭五个月之后,前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张海案迎来终审判决。《财经》记者27日上午从佛山中院获悉,二审对张海所判定的罪名与一审无异,即认定张海职务侵占罪成立,判处八年监禁;挪用公司财产罪成立,判处五年监禁。两罪并罚后,张海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此案曾于2007年2月12日一审判决。佛山中院认定张海利用职务之便,共侵占健力宝集团资金1.207亿余元,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8644万余元,判处张海有期徒刑15年。

  《财经》记者获悉,张海之所以获得五年的减刑,在于他举报同室犯人有功。张海在被关押期间,了解到与其同室的另一犯人在被认定的罪名外,还有过入室抢劫且金额超过10万元的经历,遂向当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