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书号到底困扰了谁?


假书号到底困扰了谁?

 

柳轻侯

 

2008年底,首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部分获奖出版物存在假书号问题,其中拟获奖作品中的一部诗集和散文集使用的是同一出版社的同一书号。(据1月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当下,文学边缘和小众已是不争的事实,诗歌和散文没有市场,散文集不是名家大腕,出版社不青睐,诗歌更是只能自费出版。文学爱好者,费了时间心血还要掏钱出来来出版图书,这真真是个奇怪的现象。

出版社以效益为先,虽然现在一些出版社经营得不好,但是靠出卖出号维持运转已是公开的秘密。为了降低成本,诸多作者拿个丛书号出专辑,也是惯例。甚至,对于业余作者和非专业作家,花个几百元买个国际书号或者香港书号,只要不上市出售,也没问题。很多作者的书,也就是图个纪念,送给文友亲戚朋友,或者摆在家里罢了。

但是,书号这种资源,被管制和垄断是不是合理呢?一个业余作者,辛辛苦苦写书,最后还要掏上1万到3万元买个正规书号出书,又无法上架上市出售,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说文学是小众的自我的,一个情趣和爱好,追求的问题,自己在印刷厂印上个几百本上千本,成本不过几块钱一本罢了,但算上出版社的书号就是个不小的负担了。不能盈利,还要自己倒贴钱,如此的生意,对于业余作者来说,谁做呢?

据说,今年山东还出台了政策,意思是丛书号也不能搞了。必须专门的书号出一本书。这对于一些渴望出书的朋友来说,不是个好消息。在当下网络发达的情况下,博客、论坛、网站乃至于自己印书都是很容易的事。一些文学网站,也推出了付费阅读。出版社垄断书号资源,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自己找不到市场,找不到盈利的图书,缺乏经营手段和头脑,又不愿做一些有利于文学和社会的公益事业。甚至一些文化公司,巧舌如簧,代理出书,看准了作者不懂行情,拿假书号蒙事,这其中的关节值得深思。

如果说要繁荣文化事业,要建设文学阵地,那么有关部门和机构,就应当拿出资金出来予以扶持。毕竟,文学不是商业化、市场化的东西。作者能够获奖,说明了其作品具有可读性和文学价值,但为什么没有出版社愿意拿钱出来做呢?

笔者至今没有出书,因为考虑,没有市场和销售的书,如果烂在家里和送人没有价值。而有部分人是有出书的梦想和计划的,甚至不昔自己掏钱。

我们的图书市场走入了一个怪圈,一方面是有的图书经过包装运作后,作者获利上百万和上千万,一方面是有的图书无人问津。这其中真的是没有市场或者没有销路的原因么?恐怕还是一个市场开拓和推广的问题吧。

许多优秀的文学作品最后都获得了不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们的出版社是不是也应该有一些风险意识,注重对优秀有潜力,未成名的作家给予扶持和鼓励,给予包装和推广呢?二月河的第一部书,不过区区稿费千字30元,但市场打响了后,给出版社和本人都带来了不菲的收入,这个案例是不是值得深思呢?

假书号到底困扰了谁,这其间的纷扰,恐怕需要社会、出版社、作家之间互相理解和宽容,让优秀的作品更多地走向市场,给群众带去丰富精神文化产品和成果,也给出版社和作者带来丰厚的回报吧。

(1140字)

200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