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企业和劳动者当事人之间是否有劳动合同关系


关于现实工作中,关于当事人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争议很多。笔者从一下几个方面为大家讲解:

一、从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一个是企业,一个是劳动者。而一般合同的主体只要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均可成为合同当事人;

二、从合同的目的进行审查。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使之规范化,协调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一般的民事合同只是建立人身财产流转关系,仅是民事权利义务;

三、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进行审查。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完全平等的。

四、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般是特定的。即劳动者提供劳动,企业支付劳动报酬即告兑现劳动合同。

因此,法院和仲裁一般在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主要看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用人单位是否连续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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