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似乎是云南昆明的网友留言“少一些特权,多一些社会公平!( 一个有良知的房地产开发商 的文章)”我认为不错,值得和大家分享下。
联想到最近所谓的“二次房改提议”似乎又类似的关联之处。
以下是网友2009-10-19 10:13:57 留言原文:
云南省委省政府核心决策层对有权有势部门利用特权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操作问题应加以重视!
一年多来,昆明市辖区内的中企、党政机关以解决职工住房为由,与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开发商联手,上演了一场团购商品房(实为集资建房)的闹剧,表面似乎未违反现行法规,无懈可击,但站在开发商立场看,我以为此举亵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公平竞争,扰乱了市场!各部门利用手中的特权和行政资源低价拿地盘,使招、拍、挂形同虚设走过场,以低于市场价得到建房用地。实际上绝大多数部门的职工早已享受过第一次房改的优惠政策,相当一部分人已经住着宽敞豪华的住房,其中少数拥有私人别墅。
目前,昆明市商品房市场价最低4800元每平米,而多数部门团购价为2500元--3000元每平米,最低2000元每平米,其中差价为1800元--2800元每平米,如算一盘初帐,以一套住房120平米面积算,得到一个指标就为特权部门职工谋取了18万--28万元的福利,可以说是一辈子都拿不到的福利!更有甚者,除少数新参加工作的80后外,大多数职工都不缺住房,在省级指标满足的前提下,还把剩余团购指标分配到地、县两级机关,相互调剂指标余缺,自然就出现了内部间以及向外部转让团购指标的情形。内部职工少则1个指标、多则10余个指标,向外转让1个指标少则6万、多则20万,而且有人还将其挂于互联网上炒作,大有一夜之间暴富之势!
有的公务员不务正业,工作时间也忙碌与转让指标赚大钱(所得收益绝对是逃税的)!无特权的部门、普通企业、事业单位乃至社会其他人员只能干瞪眼!我认为此违规操作至少有以下危害:
1、搅乱了当前房地产市场秩序,形成商品房售价新的“双轨制”,破坏了地产商之间的公平竞争。
2、加大了不同部门、单位、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分配不公(表面是住房,实际是收入)。
3、激化了干群矛盾,等于在目前社会群众与党政官员动荡不安、一触即发的“火苗”上浇了一桶汽油。
4、毒化了公务员的心灵,使之无心履行公务、为民谋利,整天财迷心窍、投机取巧、谋取暴利。
上述问题如不能引起有关决策部门的重视,并加以调查处理,有效终止如此违规行为,那将进一步激化社会群众与党政官员之间的矛盾,引发不可预料、难以收拾的群体性事件!
(注:省级部门包括人大办、公安、教育、工商联、财政、审计、广电、税务、气象等等,个别实权部门最多已搞过3次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