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曝光是不够的
李华新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新疆建设领域清欠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新疆将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布。 (http://www.cyol.net 2009-10-29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29日电)
新疆计划与国家同步从今年11月15日起至2010年2月5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依法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现在拖欠民工工资的主要的单位是建筑行业,因为近两年,有些建筑工程拖欠工程款,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有所抬头。这里就可以看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现在所的用人单位将被责令停业、降低或取消资质,吊销营业执照。对恶意拖欠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列入失信名单,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项目核准等方面加以限制。
可是仅仅是如此是不足以使得这些拖欠,恶意的拖欠就可以销声匿迹的,既然是属于恶意的拖欠,那么就要用一些严厉的措施来进行处理,而不要管是恶意的,还是善意的拖欠,可是实际上拖欠就是拖欠,没有必要要分什么“恶意”“善意”之分。因为说什么善恶之分,只是留了一个颜面,本质上都是在拖欠。只是有人温和一些,有人恶霸一些而已。而不管是恶意或是善意,其本质都是一样的。
据了解,新疆建设领域工人每年有近40万人,其中75%是农民工。截至2007年3月23日,新疆共清理2003年底以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53.3亿元,总清偿率达到98.15%。这是最近的一个数字统计,98.15%,这个数字要是真确的话,那么,好像这个数字还是比较客观的。但是,如果是存在另外的0.85%没有解决的话,其实也是一个不小的比例。因为在一千人中如果是有不到9人工资被拖欠的话,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而且这种影响也很大。
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些拖欠者,会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人的道德良知和法律对弈中的定局时,仍然有人会顶风而上,就是不按时支付工钱。而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此只能是用曝光的方式来处理,也就显得权力的威力和威严,太软弱了。因为对其曝光或是采取的一些限制,实在是过于柔弱无力的处置。以为用曝光的办法进行处置,实在是不具有威慑力。
因此,对于此类的什么加大查处力度的做法,应该改成为具体的处罚措施,或是行政执法的惩罚,而不是用什么什么媒体的行业的曝光了进行处理。因为,拖欠工资问题应该是单独立案处理的。而不是用对其进行的技术处置。而至于是否吊销它的经营执照,或是责令进行整改,这些具体的处理意见应该是和工资本身没有直接的联系,因为工资拖欠的,未必是资质差的,而你现在的拖欠工资就是具体到拖欠的具体的问题上的,至于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这些单位在本质上是应该通过法律来方式来进行惩罚的是和行业的一些什么要求的限制不再同一个法律层面上的问题。
就其拖欠本身来说,就是要吃官司的。法律要管的是你必须如期支付工资,而不是你道歉的方式或是道歉的诚意如何。
(济南 李华新)
http://news.cyol.com/content/2009-10/29/content_29107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