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来,近10万名中国孩子进入外国寻常百姓家庭。我思考着:中国的经济以两位数的速度发展,袁隆平和他的团队培育的增产杂交,国家外汇储备上二万亿,为什么中国儿童要外国人领养?我不敢说:要是那些被外国领养的中国儿童是自己的儿女,心里会怎么样想?
翻过中国历史,或听身边的老人讲过,或阅读过五四运动时期的文学作品,只有在贫穷、饥饿、疾病时,才无奈卖儿卖女!可能有人会说领养和卖儿卖女是不同的。谁会想是中国儿童在异国他乡?不是随父母出的国,不是和朋友一起求学、做生意出的国;我想起《我的家在松江上》,我记起上世纪三十年演员歌星唱的《天涯歌女》。还不说人是最宝贵的东西,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起码要尊重生命和尊重本人的选择!是儿童,没有主观意识,不能选择,是否要等到儿童有主观意识再尊重本人的选择!特别是到国外,虽依法按保护儿童的多边公约为收养政策、手续和保护措施制订了一系列原则和标准,以加强对收养领域的监管。须不知在国内由于父母和一时冲动虐待或残害儿童的案例在一些地方有;在国外,从电视和网上也存在!当然,领养中国儿童的外国人绝大多数是有善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