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主动现身说法,迟到的“清醒”忽悠谁?


  

  和文物打了一辈子交道的田甲信,面对价值连城的文物没有动心,却被十万多元的钱财击倒——“要退休了,渐渐有了能贪就贪点的想法”。新疆第四监狱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田甲信来到该监狱服刑没多久就主动要求“现身说法”。他因为积极改造,表现良好,被减刑一年。(2009年11月17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检察日报》)

  人之初,性本善。哪怕是对于服刑的贪官,其根子里、骨子里也还是有从善、向善的成分的。经过党组织的教育和自己的醒悟,一些狱中贪官常常会选择“现身说法”,来忏悔,以求教育和警醒别人。当记者问及为什么要参加现身说法,田甲信说,“我参加现身说法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不想看着别人步我的后尘,再犯类似的错误。我现在能做的,就是用我的亲身经历来告诫大家,希望领导干部能以我为戒,珍惜他们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触犯法律,不要放弃美好的人生。我也是鼓足了勇气,克服了比较大的思想压力,才决定参加现身说法的”。其言辞恳切,可见一斑。

  田甲信说,“我现在是后悔莫及,悔不该把党组织赋予我的权力当成为己谋私的工具。更感到后悔的是,我的所作所为不仅毁了自己的后半生,也给亲人、家庭带来了深深的伤害。”然而,世上毕竟没有后悔药可卖。我们对于贪官的很多“现身说法”也不一定全听、全信。贪官的忏悔里面固然会有真的醒悟,但更多的可能是为了换取别人的同情乃至获得减刑。应该说,贪官和正常人一样,平时很多时候也并不是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合法,什么违法。只是他们当时因为手中有权,存在一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滥权思想和“天知地知我知别人不知”的侥幸心理。而“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才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更有一些贪官落马后,在庭审时请求法院免于刑事处罚,说愿意回到原来岗位为人民服务,实在是可笑也很可耻。难怪会有网友纳闷或提出质疑,这些贪官落马前之前怎么没想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马后反倒表现得“情真意切”,“迫不及待”?“他们想继续为人民服务只不过是留恋昔日手中的权力,是为了博取同情的表演秀,应该警惕和鄙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与其受罚入狱之后忏悔不已,不如为官当政之时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务实亲民。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为官从政也必须用一定的规范、原则、要求来约束自己、要求自己。但是,大凡贪官在忏悔时,都会说,是因为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而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正如田甲信所言,“我觉得自己年龄大了,做领导的时间也不短了,而且马上就要退休了,渐渐地有了能够贪就贪一点、能够得就得一些的想法。我认为自己以前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各方面做得都不错,别人不会对我有什么怀疑。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但是,一些干部却常常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严人有余,严己不足。而贪官也常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来作为一种自我忏悔,并希望能够让其他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但是,这样的善意提醒,能有多大作用,要能有人几人会听?笔者表示怀疑。“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已经成了一些官员自我逃避责任的一种借口和托词,用这样的忏悔或“现身说法”只能自己忽悠自己,是不会有人会在意的。尤其是对于那些还手握重拳的官员而言,可能只会一笑了之。因此,企图通过贪官“现身说法”能教育和拉那些“动了邪念”的官员回头,只能是一厢情愿。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脚。因此,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还是需要一定的意志力和自控力的。一些官员因为心态不健康,对物欲、贪欲不能很好地抵制和遏制,常常“能贪就贪”。田甲信最初整日与价值不菲的文物打交道,却从没有动过歪主意,那时他是积极上进的,是有抵抗力的;后来感觉到自己快退休了,就放松了要求,开始主动寻找机会“能贪就贪点”,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从田甲信的犯罪经历可以看出,对领导干部来说,保持一颗“平常心”可能是抵御腐败的良方。当然,田甲信也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但是,主动交代,就是清醒?我看未必,起码这样的清醒太迟了!

  官员因为有权,因此也便会遭遇各种金钱、美色等等的诱惑。官员如何在诱惑面前不贪心、不伸手,是考验其先进性、纯洁性的“试金石”。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能犯一时糊涂,否则一旦起了贪心、动了邪念、伸了恶手,将会“一发而不可收”,到头来害人害己,再清醒就迟了。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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