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使用中文域名成为中国广大网民的梦想。本月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宣布,我国将正式申请注册“.中国”为世界顶级域名,“.中国”有可能成为世界首个纯中文顶级域名,而这意味着今后网民在世界各地,都可以在电脑地址栏内输入全中文的域名来登陆网站。
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下,“鲁迅”域名纠纷案令媒体格外关注。
10月26日,鲁迅先生之子周海婴诉芜湖市民王某“鲁迅”域名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鉴于该案社会影响较大,至今仍没有宣判。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法治中国传媒记者专程来到芜湖,就该案采访了被告人王先生及一些媒体。
作为本地的自身网友,该中心编导谢先生特意采访了笔者。以下是采访的部分内容:
谢编导:周先生,就本案而言,您认为王先生注册鲁迅中文域名是否合法?
周蓬安:合法性应该不容置疑。因为王先生注册鲁迅中文域名,并没有违反互联网管理办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道理很简单,如果王先生当初违反了域名注册的相关规定,管理部门一定会驳回王先生的申请,也就不可能有今天的域名纠纷。我们可以想象,王先生当初如果注册的域名是“毛泽东”等领袖姓名,那一定不会被允许,而注册“鲁迅”被批准,这就说明管理部门已经考虑过名人姓名在域名注册中的限制了。不加限制的姓名,就是法律允许注册的范围。
谢编导:您认为鲁迅姓名,完全属于鲁迅的后代吗?
周蓬安:鲁迅先生因为一度被称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曾备受国人的尊重。但鲁迅逝世已经70多年了,他的姓名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文化象征,应该属于整个社会。再说,“鲁迅”二字也只是一个符号,没有任何法律不允许其他人使用,包括其他人取“鲁迅”为姓名。
谢编导:您认为王先生的行为侵权吗?
周蓬安:应该没有侵权。首先,鲁迅姓名和“鲁迅”域名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分属人格权和财产权,原告对鲁迅先生的人格具有维护的权利,对被告的财产权没有要求停止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其次,王先生并没有因“鲁迅”域名盈利;再次,即使王先生用“鲁迅”域名盈利,但如果没有侵害鲁迅的声誉,也是合法的。比如他用“鲁迅”域名从事宣传鲁迅精神方面的文化产业,虽然有盈利,但却未损害鲁迅的声誉,还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鲁迅的形象,当然不存在侵权问题。
王先生注册“鲁迅”中文域名,甚至是对文化遗产“鲁迅”的保护。因为按照域名注册所遵循的“先申请先注册”原则,如果中国人不去注册,也许会被外国人注册去。王先生抢先注册中文鲁迅域名,对于保护“鲁迅”这一文化遗产具有积极意义。
鲁迅之子周海婴,在事先没有和“鲁迅”中文域名注册人沟通的情况之下,直接诉诸于法律,这是令人遗憾的。庭审后双双拒绝调解,似乎让我们闻到了“鲁迅”域名后面的铜臭味。
但该案作为中国“中文域名第一案”,对于提高中国人的域名意识,尤其是中文域名意识,则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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