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晒出自己的“权力清单”,这就是政府的义务,没有必要大惊小怪。因为作为我们的政府,“人民”的政府,所有部门和官员都要为人民执政,向人民负责,这是宪法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的要求。因此在规范自己权力运作,打造阳光型政府的同时,只有真正把权力运作(这其中要防止“水分”)放在阳光下,接受人民的监督,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政府公信力的态度。
许多尽人皆知的事例证明,如果连公权力的界限依然还没有搞清楚,那么我们公权力运做就是一笔糊涂账。无论人民怎么呼唤它,它都难以醒来,哪些不作为、胡作为、权钱牟利等腐蚀整个社会的乱象必然滋生腐败,必然会愈演愈烈。因此“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公开内容真实可信、过程有据可查、结果公平公正。(马凯)”人民群众对政府和公共事务的知情权是神圣的权利,政府部门只有将这种权利还于人民,这才是一个阳光政府,才能赢得人心,所以,权力机关进行政务公开、晒出自己的“权力清单”并不是对人民的恩惠,而是作为人民政府必须,而且也一定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晒出“权力清单”并不是对人民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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