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构:识人五法


李构:识人五法
 
    战国时期,李构提出了识人五法,即:居视其所亲,富视其所予,达视其所举,穷视其所不为,贫视其所不取 。
    第一,居视其所亲。看一个人平常都与谁在一起:如与贤人亲,则可重用;若与小人为伍,则需当心; 
    第二,富视其所与。看一个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财富:如只满足自己的私欲,贪图享乐,则不能重用,如接济穷人,或培植有为之士,则可重用;

    第三,达视其所举。一个人处于显赫之时,就要看他如何选拔部属:若任人为贤,则是良士真人,反之,则不可重用;

    第四,窘其所不为。当一个人处于困境时,就要看其操守如何;若不做苟且之事,不出卖良心,则可重用,反之,则不可用;

    第五,贫视其所不取。人在贫困潦倒之际也不取不义之财,则可重用,反之,不可重用。

    正所谓:富豪未必不低贱,穷人未必不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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