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9日,南京市民檀先生几个同事一起聚餐,大家都喝了些酒。结束后,一名姓朱的同事坚持要自己骑摩托车回家,但当天下雨路很不好走,檀先生就喊了辆出租车送。车开到距离朱家约30米左右的弄堂口时进不去了,姓朱的同事就下车自己走了回去。
檀先生看对方神志清楚,“坚持不要我送”,而且离家门又近,就没多想,跟着出租车返回了。第二天上午,朱姓同事被发现死在离家门口不远的地方。一个月后,檀先生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5个月后,浦口区法院以檀先生护送、帮助义务未完全完成,判他负20%的责任,赔付10.6万余元。
好人难做,做好事做到赔钱的地步,社会的悲哀。
醉酒男子冻死家门口 送其回家者被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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