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护应当法制化


  全总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列入当前工会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取得明显进展。(中新网)

  笔者看到这条消息后,并没有觉得轻松,尽管这一通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应当从立法的层面上来加以规范与保护。至少做到这么几点:一是要完善用人用工手续,对不符合手续的用人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二是要将发放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法制化,做到工资及时发放,不允许用工单位长时间拖欠农民工工资;三是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对主要负责人严厉惩处,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用人单位不得以发包形式将工程等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组织或个人,由此导致无法兑现农民工工资的,将对原用人单位进行同等处罚;五是其他形式的侵害农民工工资问题。

  我国农民工将会在很长时期内存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出台相应的法律非常迫切与必要。需要指出的是,有个别人认为,农民工工资发得过于及时,发到这些工资会被农民工乱花掉,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如果以此作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理由,那只能是一种借口,显然是站不往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