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视角下的2009年律师执业十大新闻
十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
每到年终,各媒介评选的十大新闻惊艳出炉。这些新闻往往是大视野、大手笔的作品,跟公民个体有关的甚少。作为一名维权青年律师,回顾2009,心悦澎湃,也不免产生了对自己律师执业十大新闻汇总之意。这次汇总更重要的意义在于2010年有更进一步的动力!
十大新闻之一:任总编责任在肩,所杂志《律师与法》发行
携十力律师事务所荣获河北省十佳之东风,经本人倡议及管委会集体决定,在2009年春正式出版所内部杂志《律师与法》。经过近一个多月的版面策划、稿件筹集等艰辛努力,《律师与法》杂志诞生。这份以“一本面向大众的经典普法读物,一个法界同仁探究实务的广阔平台”为宗旨的杂志,获得法界同仁及大众的好评!同时也系河北省律师所中开创之举,在司法部党支部相关会议上博得部委领导的首肯,极大地展示了十力律师所的良好形象!
还记得办公楼的保安兄弟曾多次向我索要下一期的《律师与法》杂志时,我代表十力律师所向他们承诺,明年即2010年十力律师所十年庆典时第二期的《律师与法》杂志就要见面了!
《律师与法》创刊号封面
十大新闻之二:无私蹲守超市俩月,开启食品安全公民行动
2008年中国食品安全面临严峻考验与信任危机,全国人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名法律人士,我详细研讨了该法,在2009年6月1日实施之前的几个月,就筹划成立了食品安全公民行动。目的是为了检查一下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更是为了增强公民食品安全意识。
在实施之前的俩个月里,我基本上在每天工作闲暇之余调查各大型超市,他从外国食品到中国食品,从面粉到海制品,从儿童食品到保饮品,……辗转左右,进退前后。
艰辛与努力终于换来硕果。在发现食品安全存在的十大类问题后。2009年6月1日该法实施之日,我在上午10点之前就往返几超市购买十几种食品,索要小票等证据。随后将《食品安全调查报告》当日交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相关职能部门查处,相关职能部门对我的调查活动及公民行动表示极为赞同。
对此《燕赵都市报》、《邯郸日报》、《保定晚报》、《邯郸电视台》等以《一律师超市蹲守俩月调查食品安全》为题进行了报道。
邯郸电视台报道食品安全公民行动
十大新闻之三:打破开发区劳动仲裁无门困局
大家都知道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备前置程序,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损,大部分都要依据《劳动法》等寻求劳动诉讼解决。而对于邯郸开发区的劳动者,在2009年5月份之前想劳动仲裁却比登天还难。
我代理的郭某等三女工一案,就遇到了这种困局。邯郸市劳动仲裁委认为已经责令开发区成立劳动仲裁部门,不属于自己管辖。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认为其只管劳动监察,没有成立劳动仲裁的义务。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却认为成立仲裁委是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就这样对于3女工的劳动仲裁,三部门玩起了“太极拳”。
针对以上困境,我多次向市局及区局相关领导反映此事,并通过《燕赵都市报》新闻监督,最终由开发区综合执业局受理劳动仲裁,现此案进入劳动诉讼程序。
十大新闻之四:史上最牛收费车站厕所沉浮
2009年11月24日行至馆陶客运站,我因内急不免在馆陶车站处理个人生活事务。该车站工作人员强行向笔者收取了5角钱的入厕费。
据笔者印象,国家早在2001年就禁止客运站厕所收费。经调查周围相关人士了解到该站厕所收费近十年,却无人过问,过往旅客叫苦不迭。但对于视维权为事业的笔者而言,就不能如此草草收场,真正使这种乱收费停止才是笔者追求的终极目标。
少说多做,先固定一下证据,录段像,再给史上最牛收费厕所及收费人员来个写真。回邯后查到维权依据:2001年4月16日国家计委办公厅下达了计办价格〔2001〕398号《关于重申禁止公共客运场所厕所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起,该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禁止铁路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客运码头、民航机场等公共客运场所内公共厕所收费。”
一看胜利在握,便第一时间向邯郸市物价举报中心提起行政举报,并登记案号为549号,在邯郸市物价局就举报移送馆陶县物价局后,又多次督促物价部门检查。特别是笔者在燕赵都市网燕赵社区上发贴《史上最牛收费厕所惊现馆陶车站》,该收费厕所引起诸多网友口诛笔伐!
在2009年12月20日笔者再次前往馆陶车站回访收费厕所时,令笔者感到欣喜的是原收费厕所的围墙被拆掉、桌椅被移走,只有孤零零的几个水泥墩可以看出早先收费的“遗迹”,就这样史上最牛车站收费厕所沉浮!
09年11月24日收费厕所“营业”照片:拿钱入厕不情愿!
09年12月20日收费厕所取缔照片:看这位旅客前往厕所多从容
十大新闻之五:破冰暖煤气初装八年收费之痒!
本人在某开发商处购买一商品房,随后被开发商告知需交纳暖气初装费、煤气初装费共13890元,在交费后我仔细查找发现国家早在2001年就取消此项收费。面对权益受损,我选择向邯郸市物价局反映、邯郸县人民法院提起退费民事诉讼,以此欲破“暖煤初装”八年之痒。
之后联系媒体就此事征得市物价局关于此项收费的政策,在法院未正式民事立案过程中,开发商主动联系本人,表示会全额退两初装费,并表示请本人以后多监督他们的工作。鉴于开发商态度较好,本人权益又得到维护,最后协商处理。
十大新闻之六:成功叫板聊城法院违规收取50元阅卷服务费!
2009年11月30日,我在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法院办理某行政案件期间遇到一件稀罕事,明明是正常的阅卷却被告知交纳服务费50元,否则只交复印费不能拿走材料,无奈先向该法院交纳50元阅卷服务费。此后我打到了16年前的文件
即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法发(1993)19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执法不严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中规定“二、1、坚决禁止收取下列费用:……(4)对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阅卷时收取的阅卷费、摘抄费、服务费。”
对于此种收费,本人向该院监察室反映未果的情况下,于2009年12月28日向东昌府区物价局正式行政举报。在12月30日本人收到物价人员的通知,法院同意退款,让本人随时可找该院纪检候书记解决。
东昌府区法院一角
十大新闻之七:精英拆迁案例入编《中国当代律师经典案例》一书!
早就有了出书的萌动,便初步开写,但总因为作品的针对性不够,总没有实现。这一次接中国文联出版社及北京柳成荫文化中心的电话,将较典型的案例参编《中国当代律师经典案例》一书,目前此书已经正式出版。这也实现了本人的一个出书意愿。
参编《中国当代律师经典案例》一书其中一页
十大新闻之八:谋划《维权达人启示录》一书,2010年底定稿。
有了入编正式书籍的前提,我自己出一本专著的信心更为强烈。经过对目前流行的讲坛式出书模式的审查,我决定以自己“维权达人”的角度讲如何维权?维权的技巧有那些?随后我将此书定名为《维权达人启示录——法律维权技巧谈》,目前已经定稿一半左右,达三十部分。
就此书定稿的时间,预计在2010年底完稿。
十大新闻之九:以自身之举践行河北律师新规
今年7月份受犯罪嫌疑人柳某家属委托,为其涉嫌行贿案提供法律帮助及刑事辩护。由于本案系检察院自侦案件,在代理后第一时间向办案机关递交了律师手续,从7月中旬后至本次要求会见两位律师已经三次要求在邯郸市第一看守所会见被阻,也就是说近四个月律师没能会见一次。
2009年10月30日实施的河北五部门新规(冀司2009第135号文),让我再一次看到曙光,这次喜悦之情甚至比新《律师法》都要强烈,因为这时两位律师在面临律师法实施困境后心态更平静、更理智。两位律师第一时间拿到了盖有五部门公章的红头文件。11月18日下午,我再次准备好三证向邯郸第一看守所正常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柳某,但仍被邯郸第一看守所人员拒绝。对新文件认同,但没有检察院批准仍不让会见。
对于此种问题,我向邯郸市公安局监察处进行了反映,后来被允许会见。
十大新闻之十:暂被推荐邯郸市律协律师维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今年年底正值邯郸市律师协会换届选举,我有幸被十力所推荐为律师维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虽然这不是最后结果,但此次推荐让我有了为律师维权的方向。
如果我被正式任命负责邯郸市的律师维权业务,我一定不会流于形式,致力于公检法司律的沟通,真正建立律师维权的沟通机制及投诉解决机制,让律师同仁能够真切地感受到律协是律师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