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新华社发表快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我们看到这次征收个税并不包含市场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所得,而只针对限售股,我想本意在于价格接轨。我们知道限售股的原始价是很低的,而如今的市场价却冲得很高,两者的差距可以通过征税加以熨平,而且这当下财政收支面临着压力的情况下也可以达到增收的目的,另外我想更为甚者在于通过征税可以减缓限售股的流通而给市场带来的压力,也就是表面上你手中持有的限售股可以流通了,政府兑现承诺了,但考虑到市场的压力,政府还是可以采取一些调控的措施的,以控制流通的速度,我想此次及早的就公布这条信息就意在于此,不希望限售股的流通给市场带来过大的压力,以此维护资本市场的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