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我们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工作很忙,忙什么?忙着科研工作总结,忙着年底评先进,忙着几乎每年都有的评职称,还忙着今年年底特殊的工作——职称等级制改革,既通过几上几下的投票,把不曾等级森严的职称,改成三六九等的格差职称。年底忙的工作,大多数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有关,因此,相关人员心忙脑忙手忙脚忙,忙的十分棘手,忙的气喘吁吁。特别是职称的格差式改革,牵动着我院老老小小知识分子的神经。涉及切身利益,一定很疼。
这项职称改革,事先在我院六个研究所,开展了猴年马月亀时的试点,耗费了种种心机,使用了种种资源,总结出了一套仍然让全院议论纷纷的“科学的公平的差别化”投票方法。用差别化或叫做格差型公投,来层层决定职称的三六九等,以此实现职称改革要达到的业绩与收入挂钩,打破社会主义大锅饭的绝对公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相适应的“公平分配”制度之目的。
那么好,看一看在这样追求公平的改革闹剧中,体现了怎样的知识分子的法律精神和公平精神。
经过中国社会科学院六个研究所试点总结出来并发给我们照猫画虎去实行的投票办法如下:
关于投票与计票、计分规则的说明
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聘用制改革试点单位工作总结》中的作法,日本研究所为充分体现科学、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专业人员分类测评方式,关于投票与计票说明如下:
一、全所共计 人参与投票(有 人因故不能参与投票),分为A票、B 票、C票3类。
A票的投票人包括所学术委员会成员、职称评委会成员(以下简称“两委”共 人),权重为2;
B票的投票人包括两委以外的所领导班子成员和高级职称人员(共 人),权重为1.5;
C不持A、B票的同志(共 人),权重为1。
二、在计分上,正高2级每张得票为3 分,3 级每张得票为2分,4级每张得票为1分;副高5级每张得票为3 分,6级每张得票为2分,7级每张得票为1 分;中级8级每张得票为3 分,9级每张得票为2分,10级每张得票为1 分;初级11级每张得票为3 分,12级每张得票为2分。
三、填票时,必须在每位被投票的专业人员名字后面的预留空栏里划一个勾,多选、少选均为废票。
这个投票办法的关键点在于,学术委员会成员和职称评委成员手中的一票,比不是“两委成员”的高级职称人员手中的一票,值钱!高级职称人员手中的一票,比中级职称人员手中的一票,值钱!
值钱的形象化结果是这样的:“两委成员”的一票=2分钱,高级职称人员的一票=1.5分钱,中级职称人员的一票=1分钱。
如果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知识分子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们都享有我国宪法赋予的投票的公平权。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我们国家进行什么公民选举,国家主席的一票和普通公民的一票是平等的,一票就是一票,没听说过在投票中,国家主席的一票等于500票既500万分钱,总理的一票等于400票既400万分钱,部长的一票等于300票既300万分钱,局长的一票等于250票既250万分钱,副局长的一票等于200票既200万分钱,科长的一票等于150票既150万分钱,
普通科员的一票等于最低的一档票,不值钱。
这意味着什么?普通公民的权利不值钱!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精英知识分子们,你们怎么了?你们处心积虑设计出来的公平投票法,是不是践踏了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法律公平?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个宪法的公平精神包含了公民投票权的平等。
我为中国知识分子(一部分)在意识深处缺乏法律精神和公平精神,感到羞耻!
虽然我是高级职称,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这种让我感到尴尬的投票设计中,我的一票,比我身后的那些年轻人,那些中级职称的同事们手中握住的一票,值钱,多值了0.5分钱,但我感到没有收入任何财富,仅仅收入了属于今天的我们单位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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