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不少干部之所以蜕变为腐败分子,是他们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演变成自己攫取私利的工具。这些人平时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
绥化腐败案件的不断出现,集中反映了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忘记了党和人民的重托,他们对人民群众基本权利和利益熟视无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肆意践踏,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伤害了人民感情,最终毁掉了自己的前程和家庭。
如何加强权力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慎用权、用好权,用好手中的权力为民办事、为民谋利,依法行政,是当前摆在绥化市有关部门和领导面前的头等大事,必须认真面对。
一、害怕公民举报 竟用警车追截
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条例规定公民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黑龙江省海伦市政府某些官员为维护自己的所谓“政绩”、“形象”和乌纱帽,千方百计对上访举报控告人实行“截访”、“控访”,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公民权利和人身自由的侵犯,而且损害的是社会正义途径和对国家法律制度的公然蔑视。
海伦市“12.3”团伙持刀抢劫出租车系列杀人案的利害关系人和单位:海伦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苏凤鸣,系12.3案杀人犯张明等人亲属,系包庇罪犯张立文的亲娘舅;海伦市公安局、检察院由于涉嫌毁灭证据、包庇罪犯等,被被害人姐姐举报控告多年,案发五年,错案单位和办案人还在制造冤孽!这些人在侦察、批捕、起诉环节中违法渎职;在判决、督办、复查等过程中联合造假、期上瞒下、隐匿毁证。而这些执法犯法的办案至今无人查处,致使中央、省多次督办案件被蒙混过关。反而敢在全国人大门口公然围追堵劫举报人。
2008年3月12日九点多,被害人姐姐冯亚琴来到全国人大信访处填表,遇到黑龙江省“截访”人员,一位胸前挂着“全国人大工作人员”牌子黑龙江人,看她填写的是海伦市,让和他一起找省接访领导。冯亚琴说:我的案子是中央政法委督办案件,程序在最高法和最高检,我到全国人大是谈案件,不想再和接访人员谈事。
随后,在接谈大厅,全国人大接谈人员详细认真地听她讲述弟弟被害后,黑省公检法办案人员违法乱纪、执法犯法、枉法裁判,隐匿杀人案现场勘察录像带、尸体解剖录像带;隐匿尸体解剖记录原件及杀人凶器一把直把刀;隐匿杀人犯血迹指纹和杀人犯死前交待笔录等事实……接谈领导对她反映办案人员渎职问题十分重视,并告诉说,将此案件转给上级领导。
走出全国人大信访门口,冯亚琴被海伦信访办副主任方贵臣截住,她走到哪里,方就跟着哪里。冯亚琴说,他这种行为极不文明,简直如同地痞无赖,当即告诉说,我是正常申诉,是国家法律许可的。方贵臣说:“你和我回海伦去给你解决问题。”我说:你真想解决问题就先把我妈(一名老革命家属)的低保给解决了,老人目前没有生活来源。2003年6月份父亲病故;父亲去世仅5个月弟弟就遭凶手抢劫杀害,家里就剩下母亲和一个九岁孙子,父亲革命一辈子,对党和政府没提过非份要求,政府对我母亲为何不给照顾?
半年不到,母亲失去两位最亲近的人,唯一的儿子被歹徒杀害,海伦市公安局、检察院办案人员包庇犯罪分子,市里领导谁去追究他们责任了?请问:这几年你们都干了什么?市政府有人去关心过老人生活,给过一分钱照顾吗?我父亲是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而政府才给遗属每月114元,其它什么都没有,这符合国家规定吗?不但如此,市供热厂催要供热费来了6人砸老人的门,要强行卸暖气管子,逼老人去借钱交费。试想:一个没有老伴和儿子的老人又没有生活来源,谁愿意把钱借给她?老人含着眼泪和他们商量说:我一年就1300多元遗属补助费,就是一分钱不花也凑不够2700多元的供热费,我儿子被害法院判决赔偿13万多元还没有执行,等法院执行后我一定去交供热款,收费的人还是不答应,70多岁的老人当场被逼的放声大哭,四处借钱,到天黑才借了500元,收费的这才罢手,同时下了一张单子,剩余款3天后交齐,催交供热费的其中两人对老人的处境深表同情。为此,老人大病一场,她说:“如果老伴和儿子活着何至于受这种屈辱!”这个时候你们人民政府都做什么去了?你们不感到羞愧吗?我母亲属当地政府管辖,她的困难你们不管不问,而我反映的案件问题依法当地已无权过问,你“截”我回去有什么用?该你管的你不去管,不该管的你却非要越权管!
海伦市信访办副主任方贵臣盯住冯亚琴不放,他打电话通知其他劫访人员用警车在陶然桥拦劫,面对这种无耻行为,冯亚琴感到很无奈,为摆脱这些黑不黑、白不白的纠缠,边走边回头,这时路上正巧过来一辆三轮车,是这位师傅帮助才躲进一小区内,住户非常同情她的遭遇,急忙请进屋内,这才摆脱了海伦市劫访人员以及警车追赶。
人们常说: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而海伦市信访劫访人员却与人民为敌,用敌特手段跟踪人民、抓捕人民;按照法律规定,警察的职责是打击罪犯、保护人民,而黑龙江海伦市警察的行为却与法律规定相悖,他们的行为已违背了做警察的本份。
冯亚琴说,2003年12月3日,弟弟冯伟被抢劫团伙杀害后,海伦警方不是及时缉拿凶手,封锁现场,而是等凶手毁灭证据,甚至帮助罪犯毁灭、隐匿罪证。抢劫杀人团伙投案后,办案警察不是按照线索侦破,而是替罪犯改笔录,包庇吕长海等团伙成员!在冯亚琴申诉控告几年中,吕长海等人还在逍遥法外!省检察院于2007年追出两名包庇罪犯。
冯亚琴说,追劫我的警察们,当我弟弟遇害后你们是怎么做的?应抓捕的罪犯你们放着不抓,却跑到北京抓申诉控告罪犯的人,你们还是人民警察吗?你们有没有兄弟姐妹?当某一天你的亲人被歹徒杀害后,办案人员包庇罪犯、毁灭证据你会怎么办?你难道任人宰割、忍气吞声,让罪犯逍遥法外而不管不问,也不去申诉控告,除非你丧失做人的良知,否则你也同样不会无动于衷。
冯亚琴说,我弟弟遭歹徒杀害后,我花去了巨额资金一直坚持申诉控告,目的是将凶手全部告进大牢,使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得到应有的惩罚,使亲人在九泉之下能够安息;再者说,作为中国公民我同样有权利、有义务举报、控告那些渎职犯罪人员,这是国家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权利,海伦市政府和警察连这基本的权利也要剥夺。从亲情上讲,我做了一个姐姐应做的事,从法律说讲,我是做一名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除非海伦市政府可以改变国家法律规定,让中国公民发现罪犯逍遥法外,不制止、不举报、不控告、不申诉。那时我将永世不再申诉控告,只有自认倒霉,谁让我不幸生长在黑龙江这块让人惊叹不止的黑土地上!
海伦市信访办方贵臣等人,你们在北京市围追堵截一名依法申诉控告的弱女子的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你们在全国人大门口非法拦截守法上访人员的行为给全国人大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无论你代表什么都不重要,最起码在这一刻起,你已失去了做人的基本良知,因为你不能明辨是非,也许你的父母没有教育过你该怎样做人、如何做事等方面的知识,那就是你父母的严重失职。
我在此正告你们:请你们为自己的家人积德吧!不要再造孽了!拍拍你们的良心,是老百姓拿钱养活着你们这些糊涂虫!你们在北京市胡作非为是在和国家唱对台戏!如果你们长此以往,党和政府的形象将会毁在你们手里。
海伦市信访办方贵臣副主任及相关部门人员,作为信访工作人员,你们居然不懂《信访条例》内容规定,对照规定,你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还需要老百姓去教育你们吗?你们为了不可告人之目的,竟敢与国家法规作对,不惜一切在天子脚下追截合法公民!每天拿着海伦人民的血汗钱,住宾馆、拿补助,吃着鸡鸭鱼肉,喝着美味佳肴,而你不是正确的履行国家赋予你的真正职责,却做那些鸡鸣狗盗之事,玷污了“人民公仆”这个称号,我不禁想问方贵臣等人:“你们是人民公仆还是人民的罪人?”
二、兰西县违法卖证 导致命案频发
据了解,黑龙江省兰西县卫生局存在非法卖证问题,致使一些不具备资格的人用金钱买到了证件,当地监管部门不是依法监管,而是收取不法所得,置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草芥,值得人们关注!
短短半年时间,绥化市兰西县因个体诊所非法行医导致 5 人丧生。
命案之一:死者孙长文。 2004 年 11 月 29 日 ,孙长文到古凤吉诊所治疗感冒。打点滴后,孙感觉心里难受,让医生拔针,被告知可能是是其肠胃有问题。时间不长,孙即抽搐死亡。该诊所医生告诉记者:“孙长文的死亡原因是心脏病。”
命案之二:死者刘文海。 2004 年 12 月 19 日 ,因感冒到复兴村卫生所就诊,打点滴过程中出现剧烈抽搐和呕吐现象。家属要求拨打 120 急救,遭到医生阻拦,后被注射一支肾上腺素。在正规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
命案之三:死者刘淑琴。 2005 年 2 月,个体医生到死者家中为其治疗感冒,打点滴。晚 7 点 30 分,死者开始喘粗气, 8 点 30 分死亡。
命案之四:死者王明耀。 2005 年 3 月,死因基本同上。
命案之五:死者王艳华。 2005 年 4 月 11 日 ,死因基本同上。
三、女所长挪存款4410万 住豪宅养情夫
2006年4月10日,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对挪用储户存款4410万元人民币的中国工商银行肇东支行第八储蓄所原所长赵晓娟提起公诉。
赵晓娟自2000年12月至案发,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纳储户存款,采取开具存单不入微机另设账目等非法手段,伙同储蓄所工作人员孙治国、王明光、王海峰、姜崇君等人串通一气,共非法截留储户存款273笔,总金额达4410万元人民币。
赵晓娟平时生活作风非常糜烂,在肇东市福和大酒店常年包有房间,经常进行巨额赌博,每次赌博兜里都装着十几万元现金。她出手非常阔绰,吃饭必上高级饭店,一瓶化妆品都要上千元,穿名牌服装、坐高级轿车、住豪华住宅、包养情夫。赵晓娟同社会上一个绰号叫“三小”的人姘居并生有一个女孩,她为姘夫在哈市、大连购有楼房,并为姘夫在五站——哈市客运路段花140万元买了一趟客运线,让“三小”经营。
经过检察机关半年多的奋战,追回赃款、赃物合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其余3200余万元被赵晓娟等人支付高额利息及挥霍掉,给国家和储户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2005年4月17日18时20分,在酒店卫生间门后将赵晓娟抓获。赵晓娟交代出了另外两名共同参与作案的王海峰与姜崇君。17日21时和次日4时,二人在家中被抓获。
四、上访被多次送往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黑龙江省绥棱县四海店镇宝山村农民黄淑荣到当地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在县信访办认为她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属实”的情况下,却被多次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接受“治疗”。当地村民异口同声地说,黄淑荣根本没有精神病,送精神病院就是为了让她不再上访。
黄淑荣从1998年开始,她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土地承包和干部腐败问题,被多次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后丈夫与她离婚,剩下母子三人相依为命。
她所反映的村干部腐败问题,据当时的信访办主任介绍,绝大部分经过县纪检委调查得到证实。等3个月还是没有任何处理意见。于是黄淑荣又到地区纪检委和农委、省纪检委和省政府信访办公室上访,几乎每个部门都去了三五次,问题仍迟迟不予解决。黄不得不来到北京,农业部为其开出信函,让她交给省农委主任。她将信函交到刘主任手中,刘主任说等两天把县里的人调上来。
然而,两天之后,黄淑荣等来的却是不断的厄运。1998年5月30日,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的3名医生在黑龙江省信访办会议室,为黄淑荣作了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是“患偏执状态,上访过程中无行为能力”。随后在信访办人员的协助下把黄强行带到医院治疗。从那时起,直到2000年,黄被强行送进这家精神病专科医院达3次之多。回忆起在医院的日子,黄淑荣浑身颤抖,泪流满面地说:“他们把我绑在床上,四肢捆在床脚上,一动不能动,一绑就是十来个小时,胳膊又酸又麻又疼,还端掉我的下巴,不让说话……”
从精神病院出来,黄淑荣还是上访反映问题,又被送入精神病院,如此反复多次,黑龙江省权威精神病专科医院为黄进行诊断,最后结论是———无精神病!
摘掉了“精神病”的帽子,黄淑荣还是无法在当地生存……等待黄淑荣的又将是什么呢?
五、大姑娘上环不知情 结婚三年未生育
黑龙江绥棱县上集镇女青年佟某结婚近三年却一直没有小孩。她跑遍了绥棱县、庆安县的医院和诊所求医,为治病,全家负债累累,最后查出的结果竟是被人上了环。
因为生不出孩子,崔洪方开始打媳妇,从最初的动手,发展到后来的动刀、动斧
1995年10月,未婚先孕的佟某到上集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做人工流产,实施手术的医生是朱秀敏,手术进行了大约半个小时。然而,佟某并不知道,做完流产手术后,朱大夫给她带上了避孕环。
1998年7月19日,绥棱县计划生育服务队带着B超设备来到红旗村。三队的妇女队长张树文恳求县里的医生:“好好给佟某两口子看看吧!结婚都3年了,到现在也没有个孩子。” 令人人意想不到的是,医生给佟某做了B超后说:“带着T型环呢,怎么能怀孕?”
在场的人都愣住了,佟某只感觉自己的头“嗡”地一下大了。好半天,她号啕大哭,泪如泉涌,3年里遭受的所有委屈一古脑地倾泄出来。
医生为她摘去了T型环。20多天后,佟某怀孕了。
六、加油站老板是黑老大 私藏枪支多次伤人
张雪峰与杨景超2004年初便结伙作案。2004年1月,杨景超、王东芳等人在绥化市一家饭店吃饭,因为王某说了张雪峰的坏话,引起杨景超不满,两个人持刀互伤了对方。2004年2月的一天,杨景超得知王某在绥化市一家台球厅打台球,便纠集刘宝成、于国光等人持刀赶到,将王某砍伤后逃走。2004年2月,杨景超、刘宝成等人跑到兰西县躲藏,刘志国领着他们到了一家浴池,在此遇到了兰西县居民孟某、赵某等人在赌博,刘志国想设赌,要挟孟某等人参赌,孟某等人不愿意,刘宝成、于国光等人将门堵住,同杨景超持刀殴打孟某、赵某、禇某等人,后让孟某、赵某、禇某等人爬出房间。
2005年10月的一天,董某电话约李某出来吃饭,结果与李某的父亲发生口角。李某的父亲通过他人找到了贺樵,贺樵领着一名同伙带着刀想将董某截住,到了地点一看,对方人多,他赶紧给杨景超打电话,杨景超领着刘宝成、郭振涛带着刀赶了过去,在绥化市某小区门前,将董某等人截住。董某与另一人被刺伤,另外两人被杨景超等人殴打。
1993年8月的一天,张雪峰伙同刘冶平、薛庆岩、张庆国、单良彬(均已判刑)等人,持猎枪在绥化市第八中学附近与周某、郝某等人械斗,致单良彬胳膊受伤。同年,张雪峰伙同刘冶平、薛庆岩等人在绥化市娱乐中心遇见被害人田某,因薛庆岩与田某有矛盾,张雪峰、薛庆岩等人持匕首使田某的背部、胳膊多处受伤。
1994年2月,张雪峰在绥化市一歌厅门前殴打一男孩,吴某和李某在一旁看热闹,吴某发现常某也在看热闹,便拍常某的肩膀问:“干啥呢?”张雪峰听见后很不高兴,随后将吴某和李某打伤。
1994年7月的一天,因薛庆岩与王某有矛盾,张雪峰伙同薛庆岩等人来到绥化市某家属楼附近,薛庆岩与王某各持一支猎枪对射,致使无辜者杨某受伤。
1994年12月,潘某在绥棱县益和酒店与人发生口角,找来张雪峰、薛庆岩等人报复,在酒店门口误将绥棱县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民警丁某和酒店顾客刘某、李某殴打,丁某拔枪欲示警,枪被张雪峰抢下扔掉,丁某的同事鸣两枪示警,张雪峰一伙才跑掉。
此外,张雪峰在1994年9月、1995年2月、1997年8月3次参与故意伤害他人,其中两次伤害案中分别有1人重伤,另一次张雪峰用猎枪向受害人腿部开枪,致使受害人受轻伤。
七、派出所副所长身着警服押送妇女卖淫
身为派出所副所长,薄永成身着警服为前妻押送从哈市骗来的多名妇女,协助组织卖淫。日前,卖淫团伙张巍等7人被分别判处13年至3年有期徒刑。
张巍系绥棱县龙巍旅店老板,曾与绥棱县公安局克音派出所副所长薄永成有过短暂婚史。张巍先要招募一批卖淫女青年,随后通知其弟张彪、前夫薄永成一起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准备“押送”被骗女青年到龙巍旅店。
薄永成身着警服在绥化高速公路收费站向被骗女青年亮出警官证,称在“我家”(指龙巍旅店)比较安全,你们想跑也跑不了。
在旅店,郑亚兴负责看管、安排女青年卖淫,并收取嫖资。去年5月6日凌晨,女青年周某某、黄某某从旅店二楼跳窗出逃,被郑亚兴抓回来,张巍对二人拳打脚踢,并将旅店窗户封死。另外5名女青年被迫在该旅店多次卖淫,所得嫖资均为张巍所有。
法院认为,张巍等人构成组织卖淫罪,判处张巍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万元;薄永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八、假种子坑农惊动中央 总理批示公道难讨
温家宝总理曾对黑龙江省兰西县特大劣假种子坑农案亲笔批示:“最近假种坑害农民之事颇多,要严肃执法,加大惩处力度,明确管理责任”。虽然21户农民最终赢了官司,但是他们赢得的仅仅是官司……
当地办案人说:“公安机关当时认定:‘丰神牌’、‘丰度牌’西瓜籽案件毋庸置疑是一起典型的坑农、害农案件,数额超过20万元,已经构成特大犯罪。在此案中,犯罪事实清楚,有联合专家调查组的‘假种子鉴定结果’、有100余户受害农民的人证、上千亩瓜秧的物证,2名犯罪嫌疑人后来被成功抓获,此案一定会是一个铁案。”
但是在2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核实清楚后,公安机关按照程序向兰西县人民检察院报卷申请批捕。但兰西县人民检察院却以事实不清楚为由,把公安局的报卷退了回来。
兰西县公安局进行了补充侦查,随后又第二次报卷,但很快又遭检察院退卷,第三次向检察院报卷时,答复仍然是“事实不清楚”。之后,“公安机关对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张海庆经人协调被取保。案件被诉法院后,张海庆却突然消失了。
张海庆的消失,成了兰西县法院拒不审理此案的原因。2003年3月13日和18日,兰西县法院本欲审理此案,由于张海庆不在,因此法院只能中止此案的审理。
当地人透露,在法院通知张海庆到庭接受审判后,张海庆私下曾多次去法院,法院均没对其采取措施,张海庆来去自由,“没有人能解释清楚是什么原因。”
100余户受害农民无法接受“法院不审理案件”的现实,他们开始了集体上访。
省相关部门领导几次下来过问此事,兰西县公、检、法、政法委等部门才得以坐到一起召开关于“‘丰神牌’、‘丰度牌’西瓜籽案件”的沟通会。兰西县公安局负责人在会上拍桌子表示,案件得不到审理,制假者得不到严惩,是县里相关部门的责任。
但县相关部门却认为是公安机关抓捕不到犯罪嫌疑人致使案件无法审理。
县法院院长王永祥表示,“我根本不知道兰西县曾发生过这样一起假种子案件,法院没有对张海庆采取强制措施一事,我更是不知情……”
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双印、纪检办公室一名姓孙的主任反问记者,“兰西县发生过温总理过问的假种子案件吗?我作为当地人都没有听说过?”
据了解,刘金辉有一直系亲属在绥化市某县担要职,刘通过这个亲属,辗转托人找兰西县相关部门…… 张海庆则在北京有一直系亲属,个人财产达1000余万,当初张注册公司的100万资金中,此人就出了很大一部分。对于兰西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曾经因假种子案件“闹得不愉快”这件事,记者从相关方面了解到,事情并不简单。
与此同时,一些坚持上访的农民遭到打击报复,张××、李××等农民都被陌生人毒打。
据称,有人私下已给刘金辉、张海庆出主意,“这个案件最好的办法就是拖下去,最后农民拖不起,案件就会不了了之了,但把案件拖下去的前提,就是检察机关不批捕、法院不审理……”所以才会出现100余户农民上访200余次得不到答复的现象。
2003年6月14日,温家宝总理亲笔批示不久,兰西县法院进行审判:判决被告人张海庆犯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2万元,赔偿受害瓜农434100.16元;被告人刘金辉犯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04年9月13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对上诉人刘金辉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维持原判;对上诉人张海庆的刑期予以更正。终审判决,张海庆、刘金辉犯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二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22名原告人经济损失434100.16元,种子款10465元,种子鉴定费3660元,判决当日交付执行。
上诉的21户村民兴高采烈,其他村民受到鼓舞。村民似乎看到了哗哗作响的钱。然而,他们得到兰西县法院的最终答复是“无财产可供执行”。张凤武等村民懵了:“总理批示的案件,注册资金100万的企业,怎么会无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判决成了一纸空文!
九、公安局非法扣押私有财产 损失百万
2003年10月21号,张秀丽通过拍卖,贷款56万元购买一处厂房,又花30万元购买了生产设备。并以20万元的价格出租。有人以张秀丽家购买的设备属于不明物,被北林分局东富派出所强行扣押拉走。
多年来,张秀丽往返于绥化与公安部之间,而北林区公安局一直不给返还设备。张秀丽说,我家贷款一百多万元购买的厂房和设备,只因公安局非法扣押,给我家造成恶性循环,贷款超息50多万元,设备出租违约赔偿金几十万元,总计损失上百万元!如果公安机关不非法扣押设备,我不可能违约还不上贷款。现在有家不能归,孩子有学不能上,我已到了走投无路地步,“死不起、活不起!”设备要不回来,请求各位领导伸出援助之手,救救孩子,救救我的全家!惩治损害党的名声的害群之马,还我公道,让合法设备早日归还•如果谁家买超过30万的房子不和局长打招呼,他就动用各种手段成立专案组,非法办案,非法扣押,房款现在还有24万扣在北林区公安局刑警队冻结。
2008年10月,此案被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曝光。内容为“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东富派出所2004年滥用职权强行扣留张秀丽购买的两套价值30万元的生产设备长达4年,并在当事人上访要求调查整个事件的过程中,欺上瞒下、隐瞒事实,导致上级机关作出错误决策,给当事人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十、女警察提刀险送副局长公公性命
2008年8月,奥运前夕,黑龙江省海伦市发生一起伤害案,凶手竟然是海伦市公安局一名女警察!被伤害的是公安局原负责刑侦的副局长高祥友——女警察的公公,副局长公公为什么被儿媳用刀捅了?一时间在海伦市大街小巷传的沸沸扬扬。
据海伦市知情人说,高祥友儿子和儿媳均在市公安局上班,儿子高雪峰在公安局技术科上班,小两口平常感情不错,案发那天不知何因,儿媳妇不知什么原因和公公高祥友发生矛盾,后来竟然用刀捅向高祥友身体要害部位,差一点丧掉性命。到底公公和儿媳之间为什么事动刀,其中另有隐情,外人不得而知。
据高祥友邻居介绍说,高祥友当时被儿媳妇捅的流血不止,生命垂危,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不知何因?被闻讯赶回家中的儿子高雪峰又给暴打了一顿。
据医院医护人员介绍,高祥友被伤害之后送到海伦市医院抢救,经医生检查,伤到了肝脏,再差一点就没有治疗的希望,后来在医护人员精心调治下,高已脱离危险期。经过医院治疗,现已基本康复回家。
令人奇怪的是,高祥友被捅伤以后至今未到公安局报案,也没有做法医鉴定!海伦市警方也未对此案立案调查。有市民说,这起伤害案已构成刑事犯罪,公安局不依法介入显然不合情理。
据知情人说,此案发生以后,高祥友儿媳妇和他儿子高雪峰正在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