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领导被“一锅端”说明啥问题?


      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原领导班子被“一锅端”。原校长唐运南、原党委书记许剑日前因贪污受贿罪被起诉。而此前该校4名原副校长周怀生、黄日梅、郭林华、方福海等也分别被判处“判33”至4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钱江晚报2009-03-17

  据报道,从2004年到2007年间,唐运南伙同以上人员对招收初一学生暗箱操作,分数不够用钱买,从而形成一个1600万元的所谓“捐资助学款”小金库。随后,他们通过虚报账目、加班津贴、直接私分等手段侵吞巨额公款。透视这起教育腐败窝案,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公办名校近年爆出的贪污案多事发于赞助费的支出?赞助费被怎样拖入到灰色地带?

曾几何时,捐资助学应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大善之举,而能够做到如此“大善”也往往是一些商界的成功人士,捐资助学是他们回报社会的一种举动,比如邵逸夫,比如田家炳等等。实践证明,捐资助学已成为弥补我国教育经费不足、改善办学条件的措施之一。所以我国义务教育法也明确指出,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各省区市也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办法。 

无论我们翻开哪个法律哪个规定,都有“捐资助学属于自愿行为,学校不得把捐资助学同录取学生挂钩,杜绝以钱买分,以钱买学籍,以钱选择公办学校和重点学校的做法”等等说明。然而法律归法律,规定归规定,现实生活中重点学校的捐资助学费又有多少是来自于“自愿”,又有多少不是来自于学生的呢?针对此案,一位学生家长说 “因为尽管我们非自愿,但如果不交钱就别想进附中,即便如此,还得托关系,找门路,否则连钱都交不上。”像广西大学附中这样以慈善为名,行乱收费之实的“走了样”的“捐资助学”,难道仅仅就是一个个案?难道只是在近期才开始有的吗?显然不是。

     对于公办中小学来说,国家三令五申不得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而在早年政府配置教育资源不均衡时拥有了优质资源的部分学校,由于抓住了迅速做强的发展良机,成为当今奇货可居的公办名校。局外人对公办名校收取赞助费的逻辑推理其实很简单:既然国家对此有一以贯之的禁收令,那么收取的赞助费就应视为违规所得,进而归在乱收费之列。中小学乱收费一向有生存型腐败型之分,公办名校的赞助费并非为了维持基本生存而收,但政府部门(指教育、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下同)前几年狠刹中小学乱收费时,却没有把它列入治理的对象。于是,公办名校自以为打着捐资助学的旗号收敛巨额费用已被合法化,而且获得政府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大大背景之下,坐拥名校资源,名校就成为了校长的“自留地”。他们除了公开收取“捐资助学款”作为学校的“小金库”外,校长还可以利用职权挤占招生指标,直接收取学生家长所谓“捐资助学款”后占为己有,甚至上级领导打招呼为由,两头欺骗,骗取家长和学校财务人员,自己从中截留。我想,或许那些层出不穷、触目惊心的校园腐败大案、要案就是这样产生的!

广西大学附中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办学环境。“由于学校名老师多、影响力大,对于很多望子成龙心切的家长而言,孩子踏进这个学校,等于一只脚已迈进大学门槛,因此,很多家长尽管不愿意,但仍然拿着钱找关系拼命往里挤。”一位学生家长说,每年开学之际,在广西大学附中愿意或不愿意的“捐款者”趋之若鹜。我想,学生家长们以自愿捐资助学的方式换取自己的孩子进入某名校,是导致赞助费成为校园腐败之源的又一重要原因。义务教育,本应该是一种公平的教育,政府是这种教育的提供者,政府对所有的受教育者必须一视同仁。但现实却往往不完全如此,我国的各类教育资源,包括最应该公平的义务教育资源的配置是非常不均衡的。尽管教育行政部门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校评比,但社会上对好学校差学校还是有着一种比较准确的判断,那些好学校,其教学设备、师资力量和差学校相比,可能有天壤之别。为人父母者,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进一个好学校?在优质教学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好学校让家长签一张自愿捐资助学的保证书,谁敢不签?设若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真正具有教育公平意识,平时在资源配置上侧重向薄弱校倾斜,还会有占据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卖”的市场,还会出现“家长求着学校收钱”的现象吗?

报道中说,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广西大学附中的账目由广西大学财务处统一管理,所有“捐资助学款”必须统一缴纳到公共专用账户上。但实际上广西大学附中绝大部分“捐资助学款”并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而是经唐运南同意,存入几名副校长的私人账户和学校食堂账户,成为“账外资金”。于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这些“捐资助学款”账外资金就成了“唐僧肉”,从而演绎了一出通过虚报账目、加班津贴、直接私分等手段侵吞巨额公款的教育腐败窝案。而令笔者颇为奇怪的是,“有良好校风、雄厚师资力量和丰硕教学成果的重点学校”的校领导为何如此目无法纪,为何如此“胆大妄为”呢?那些多年来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名校”牛逼哄哄,校长俨然威风八面的教育恶棍,难道不是我们一味强调名校的特殊利益、维系等级化的中小学校制度所造成的恶果吗?

    笔者是一直强调取消重点学校,一再呼吁教育公平的。因为“重点”或者“名校”掩盖并诱发了太多太多的教育问题。应该看到,一些公办名校不仅通过寻租获取了巨额的赞助费,而且让相关利益者获得了“享受”优质资源的快感。以往,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习惯于把媒体披露的名校赞助费问题当作刁难名校的负面新闻。如今,由不规范收支这类巨额赞助费牵出广西大学附中校长贪污案警示人们,如果政府部门继续视而不见、讳疾忌医,那么不仅会有更多利令智昏的名校校长被押上审判台,而且政府部门自身也难逃被问责的尴尬。

     (李吉明2009318日于河南新乡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