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又暴料一起看守所死亡事件。自云南“躲猫猫”事件暴光后,已经接二连三地暴出被称之疑犯的在看守暴毙。真是无语了。一个高中二年级的小孩因不堪受虐,一夜就命赴黄泉,以至他是否真是凶犯都没有证据,只是怀疑而拘捕。进去后就是各种非法手段的刑讯。一个小蟊贼,因盗窃被抓,在看守所里度过了两个月余,被传家人到医院时,已经抢救无效身亡。死时体重只有70几斤,遍体鳞伤。还有一个也是如此下场。
当然,中国那么大,光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就有2000多个,警察队伍上百万人,良莠参差不齐;中国人口又是世界之最,14亿人口,哪有不出现罪犯的呢?但是身着警服,头顶国徽,依仗自己的执法权力,肆意断送他人生命,而且频频出镜。却也是堪称世界第一。再看被虐者,多数皆为草根族,当然在江苏,去年还有一县供电局长也在看守所命丧黄泉。这看守所似乎与屠宰场齐名了!但也不是没有例外。在陕西某看守所内,一被押贪官竟以环境太差为由,被送到自己认为更舒适一些地方,居然也成行了。只是第二天在其应该出庭之时,却让法警做了难。法官大呼“带被告”,竟然几个小时到不了法庭,这个记录太可以上吉尼斯了!真不知道,这个看守所是什么地方:歹之,可随意致人于死地;好之,可享受星级宾馆。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检、法都有个什么工作报告,公却躲在整个政府报告中不露声色。我不知道在报告中,这些头面人物对此是有怎样的解释?但起码有一点,这样简单的违法命案,处理结果却迟迟不能公开示众。仅以撤职、被拘而终结。怎么判?没有下文!
我不否认广大基层干警在与社会罪犯做斗争时的辛苦和牺牲。但是,面对已经被抓进去的嫌疑人,已经束手就擒者,似乎却没有必要如此凶虐!况且,一线作战的警察已经完成自己的任务,而二线的看守警却屡屡犯事,此又为何呢?按当下走红大江南北的“小沈阳”的经典词说:为什么呢?联想去年一震惊全球的“歹徒”杨,独身一人杀进警察局,造成6死5伤;可社会舆论不仅同情警察的不多,反而为之凶悍的喝彩却不少!这又是为什么呢?就是导致国内近年来最大的群体事件——贵州某县上万人围攻砸烧县政府,起因还不是因为我们的这些头顶国徽执法者的所作所为吗?你们以至你们的上级、上上级又有何想法呢?都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受一小撮坏人挑拨所致吗?要我看,就是因为对知法犯法者的故意造成死亡事件处理过轻!就像湖北去年的城管无辜打死一过路不平者,无一有以命抵命的!这个城管事件还上了法庭,而诸多看守所的犯罪警察有此经历么!更有无辜惨死者,也没有因此而被处以极刑,这无疑就是放纵执法犯法者,无疑表示出执法者在法律面前的高人一等。呜呼,天天和谐,天天叫唤依法治国,要是轮到自己身上就另当别论了!到具体事件中就双重标准了。我们的法律写在纸上,执行起来,那黑色的印刷油墨竟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法律是管谁呢?难道真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想安定团结,却事与愿违,究竟是谁之过?谁总喜欢折腾?其实中国的百姓是全球最好的百姓了,那么多煎敖都忍气吞声默默的承受着,而且就几句话都为之暖心动容,可现实为什么就是那么一个样子呢?!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第八条是不虐待俘虏,就连战场上刀兵相见的两军,在被俘之后,倘不能虐待,何况已经被抓到疑犯呢?更有其中还是清白的无辜者!随意剥夺人的生命,就是我们专政工具的目的吗!执法不严,无以服众。肆意践踏法律,更使人们对这个法治没有信心!